【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四川省政府安辦日前通報3起事故的調查處理情況,44人被追責,其中鄰水縣委常委、副縣長王德明被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威遠縣副縣長譚斌被給予警告處分。
據介紹,2014年1月5日11時許,威遠縣小河鎮巖洞灣矸子廠發生較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4人受傷。2014年1月6日23時許,鄰水縣葛麻灣煤礦發生較大事故,死亡4人。2013年底,宣漢縣上峽鄉大河溝煤礦+740m東風井非法啟封非法入井事件,導致2人死亡。
四川省政府安辦日前通報3起事故的調查處理情況。威遠縣巖洞灣矸子廠「1·5」較大瓦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巖洞灣矸子廠違法違規組織生產的+422m水平工作面進風巷道垮塌後,造成工作面微風作業,2小巷風門損壞未立即設置,造成3-15小巷和工作面風流短路,瓦斯聚集局部達到爆炸濃度,3小巷礦燈失爆引起火花,引燃聚集瓦斯,引發瓦斯爆炸事故。
在這起事故中,15人被追責,其中礦長李偉、生產副礦長梁曉明、安全副礦長黃勝、機電副礦長唐科明等4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威遠縣小河鎮巖洞灣矸子廠駐礦安監員胡文超、小河鎮綜合辦主任兼經發辦主任肖維遠、威遠縣經信局安全監察股股長肖傳偉等3人涉嫌犯罪,已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給予威遠縣副縣長譚斌、威遠縣經信局局長羅輝、小河鎮鎮長倪先進警告處分;給予小河鎮副鎮長王佳、威遠縣經信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辦公室總工程師林青記過處分;給予小河鎮黨委書記石華文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威遠縣經信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辦公室主任徐志偉、威遠縣中小企業局副局長李吉強記大過處分。
鄰水縣葛麻灣煤礦「1·6」較大事故中,22人被追責,其中,煤礦業主申明富、煤礦業主代表申明銀、礦長楊伯林、安全副礦長周登富等4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刑事拘留,煤礦技術負責人馬開發、機車管理員楊大清、炸藥庫管理員吳金明以及鄰水縣四海鄉葛麻灣煤礦駐礦安監員包中華、鄰水縣礦山救護中隊中隊長夏平安等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給予鄰水縣委常委、副縣長王德明,鄰水縣四海鄉副鄉長范雄偉,鄰水縣煤炭局局長胡昶春、生產技術股股長吳丹、主任科員唐得程,鄰水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槍、爆管理民警王成君等6人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四海鄉安辦副主任吳文冰行政撤職處分;給予四海鄉鄉長游志國行政警告處分;建議給予四海鄉黨委書記應奇黨內警告處分、四海鄉人大主席龔厚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鄰水縣煤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陸德忠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鄰水縣煤炭局副局長職務,建議免去鄰水縣煤炭局黨委委員職務;給予鄰水縣公安局四海派出所民爆物品專管民警賀富明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鄰水縣公安局四海派出所所長黃超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鄰水縣公安局四海派出所所長職務。
宣漢縣大河溝煤礦+740m非法啟封非法入井事件中,7人受處理,其中,非法啟封+740m水平東風井組織者吳小華、宣漢縣上俠鄉大河溝煤礦駐礦安監員付兵等2人,因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給予上峽鄉煤監站站長唐成撤職處分;給予上峽鄉政府副科級幹部唐興濤行政撤職處分;給予上峽鄉鄉長周宗武降級處分;上峽鄉黨委書記粟文華,宣漢縣煤監辦黨組副書記、副主任袁朝洪,即日起停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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