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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公務員酒駕被查後偷換血樣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2-12]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一起醉駕案,卻因當事人系公職人員,且在被查處後,其家屬買通當班協警,偷換了即將送檢的血液而備受關注。昨日上午,溫州這起「醉駕換血案」的幫兇——案發當日登記保管涉案血樣的協警潘某,被控徇私枉法罪,站在了被告席上,面臨法律的審判。

值班當天,他負責血樣保存

據現代金報報道,被告人潘某,男,34歲。看著白淨斯文的潘某,2006年開始被保安公司派遣到溫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隊擔任協警,負責接處警。整個庭審過程中,潘某始終低著頭,後悔不已。

2013年6月5日,他像往常一樣在交警大隊值班。當晚11時50分許,一名陳姓男子途經錦繡路錦甌橋處一卡點時被執勤交警查獲,經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探測器檢測,陳某的酒精含量為106.5㎎/100ml,屬於醉酒駕駛。

之後,交警對陳某提取血樣。潘某作為當晚值班協警,登記其血樣後,將該血樣保存在交警一大隊備勤室冰箱內,準備於次日進行血液鑒定。

6月6日凌晨,民警為履行通知家屬的義務,用值班電話通知陳某的妻子,陳某因酒駕被交警查獲的事實,其晚上不能回家。

當事人母親主動提出「換血」

陳某的母親王某(另案處理)得知其因醉駕被扣,四處托關係無果後,便試著回撥了那個值班電話。

「她打了好幾個電話過來,不斷求我幫忙,說他兒子剛考上副科,如果醉駕被判刑前途都毀了。」潘某說,王某幾次三番央求,已為人父的他深知父母期盼子女出人頭地的那顆心。

「她提議說,自己會先去喝幾瓶酒,然後用自己的血來換兒子的血。剛開始,我並沒有同意,但是實在是因為出於同情。」他說道。平日裡他就是一個熱心腸,經不住王某電話裡的苦苦哀求,他動了惻隱之心。

6日凌晨4時許,陳某母親王某帶著自己的血樣出現在交警大隊門口,將其血液交給潘某,潘某將其帶回大隊值班室。6日上午7時許,趁其他值班民警還在熟睡中,藉著早上洗臉拿茶杯的機會,潘某將放在大隊備勤室的陳某血液偷出,在衛生間將陳某的血液與其母王某血液混合後放回備勤室冰箱內。

事件敗露後,他到交警隊自首

6日下午4時許,溫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對陳某涉嫌酒後駕駛提取的血液進行檢驗、鑒定,結果是陳某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其含量為20.7㎎/100ml,屬於酒後駕駛。因為該含量與之前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數值相差懸殊,公安機關遂啟動內部調查機制。後經檢測,該血樣為多人混合形成,系陳某與其母親王某的血液混合形成。至此,「換血」事件敗露。

「那天下午5點左右,交警一大隊的主任給我打電話,問當天是不是我值班,我知道可能被發現了。」潘某接完電話後,便主動到溫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隊接受調查。

他說換血純屬「義務」幫忙

公訴機關認為,潘某調換陳某血液,致使陳某危險駕駛一案的關鍵證據欠缺,定案存疑,後經過多方偵查補證,認定陳某涉嫌危險駕駛。去年7月26日,陳某被鹿城區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兩個月半並處罰人民幣2500元。

潘某說,他幫助「換血」不為「求財」,也不為其他目的,純粹是因為好心。

公訴機關認為潘某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情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人受追訴,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的相關規定,應當以徇私枉法罪追訴,並給出有期徒刑一年至兩年的量刑建議。

鹿城法院將擇期對此案作出宣判。

      責任編輯: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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