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繼去年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天津先後啟動碳排放交易後,近日,湖北、重慶也獲得了開展碳排放交易的入場券。其中,湖北2014年的碳配額總量超過3億噸,成為繼歐洲、中國廣東之後的全球第三大碳市場,碳交易首日便成交19筆、總成交量51萬噸、成交金額1071萬元。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珊珊 報道
1、政府分配的「減排責任」
碳交易對很多人來說可能是陌生的詞彙。
為何要引入碳交易?
美國環保協會首席經濟學家杜丹德指出,排放是有成本的。「籠罩在城市上空的大氣污染,導致了醫療成本上升,造成了過早的死亡,這些給整個社會和經濟發展都增加了成本。而企業在決定燃燒多少煤的時候,這些成本並沒有被考慮進去。」
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通過的《京都議定書》,創造性地把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意圖用市場機制解決溫室氣體排放問題。在6種被要求減排的溫室氣體中,二氧化碳又為最大宗,所以這種交易日後被稱為「碳交易」。碳交易現有兩種形態,一種是目前各國常用的「配額型交易」,另一種是國與國之間合作的「項目性交易」。中國採用的是配額型交易。具體做法是,政府將碳排放量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納入管理,向其分配年度碳排放配額。
所謂「配額」是指在指定期間排放一噸的二氧化碳當量,而該當量只有在為滿足本指令的要求時才是有效的,並且該當量根據指令是可以交易的。年末統計時,超過配額的企業需要借助碳交易市場二次購買配額,甚至面臨處罰;若企業通過各種手段降低了二氧化碳排放量,預定的配額就會富餘,企業還可以選擇將其出售繼而獲利。
內地很多媒體把碳交易形容為「節能減排的倒逼機制」。《科學美國人》雜誌也指出,政府面向企業分配排放配額,實質是向企業分配「減排責任」。這種市場機制下,超排的企業將負擔巨大的污染成本,減排的企業則可以收穫「真金白銀」。減排企業配額富餘越多,獲益也就越大。
2005年《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後,全球碳交易市場開始出現大幅增長。根據協議規定,發展中國家在2012年前沒有溫室氣體的減排任務。2011年11月,中國如期履行《京都議定書》承諾,由國家發改委牽頭正式宣佈啟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並批准北京、天津、上海、湖北等作為首批試點城市和省份。2013年以來,深圳、上海、北京、廣東等地先後成立碳交易市場,這一年也因此被稱為中國碳交易元年。2014年,碳交易在全國各地繼續推進。
2、「三高」:湖北成則全國成
醞釀近3年,湖北、重慶終於拿到開展碳排放交易的獲批證書。
據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數據顯示,4月2日首個交易日碳排放權成交51萬噸,累計成交金額1071萬元,最高成交價格為22元/噸,全天收盤價為20元/噸。各項指標均位於已試點城市的前列。
事實上,早在2011年,國家發改委便下發關於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及深圳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湖北和重慶正式入市交易,也意味著7大試點城市已悉數步入正式交易時代。
「同全國其他試點地方相比,湖北碳交易市場的特點在於配額方案。」參與湖北省碳排放權交易制度設計的武漢大學教授齊紹洲表示,湖北碳排放交易充分考慮了經濟增長需求,將碳排放權總量分為企業年度初始配額、企業新增預留配額和政府預留配額三部分,為企業新增產能或較大的產量變化預留了配額。
湖北在中國,就像中國在世界一樣,都是發展中地區,高增長、高能耗、高排放。湖北的試點經驗對建立全國碳交易市場意義重大,甚至有人說「湖北成則全國成」。
湖北碳交易首日成交量和成交額不僅創下國內第一,還超過了深圳市去年6月試點至今的累計成交額,標誌著湖北將成為全國規模最大的碳交易市場。從拍賣價20元/噸,到開市成交價21元/噸,再到以22元/噸的漲停價收盤,湖北碳交易呈現上漲勢頭,顯示出市場對於湖北碳交易的樂觀預期。
湖北能源集團成為當天最大的賣家,其下屬鄂州發電公司、葛店發電公司分別出讓10萬噸配額,分別被中石油武漢公司、殼牌(中國)有限公司等公司買入。湖北能源集團董事長肖宏江說,400餘萬元「賣碳」收入,將用於對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再騰出排放的空間進行市場交易。
湖北共納入了138家企業,2014年的碳排放配額總量共計3.24億噸,僅次於廣東(2013年為3.88億噸),其中拍賣配額數量近800萬噸。納入企業涉及電力和熱力、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汽車和其他設備製造、有色金屬和其他金屬製品、玻璃,以及其他建材、化纖、造紙、醫藥、食品飲料等行業,至2016年,湖北碳交易將涵蓋全省600餘家工業企業,逐漸納入交通、航空、建築、餐飲等行業。
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稱,爭取到2020年,把湖北碳交易市場建成覆蓋全國、與國際接軌的全球第一大碳交易市場,取得全球碳交易定價權。
3、碳價能否炒成黃金價?
隨著「低碳」詞彙不斷深入人心,碳排放權交易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交易權市場分析也逐步成為人們茶餘飯後談論的話題。進入「後京都時代」似乎人們關注不是環境,更多的是商機。
很多人都希望將湖北打造成一個華中或者說中部地帶的碳金融中心,試圖用「碳金融」這種方式形成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經濟快速發展。在掛牌當天,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就同中國建設銀行湖北分行、中國民生銀行武漢分行等金融機構簽署總額達600億的「低碳產業發展與湖北碳金融中心建設授信協議」。
在人們熱烈討論碳交易市場的金融價值之時,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給出了「冷思考」,他直言,「要注意,我們可能花不了那麼多錢。」
李俊峰算了一筆賬,碳排放總量滿打滿算不過每年十億噸,周轉三次的話就是三十億噸,按100元一噸計算交易總量也不過是300多億,實際需要的資金幾十億就已綽綽有餘。
碳市場不是一個無限生長的市場,它是一個越來越萎縮的市場,因為最終的目標是減排。在這種情況下,人們並不希望看到像石油市場中那樣出現那麼多倒手,把碳炒到黃金的價格,乃至鑽石的價格。
「要讓碳市場成為金融中心是不可能的。」李俊峰認為現階段應該探討思考如何規範市場,而不是給它一個過大的預期。
事實上,開市後交易量下滑、大幅波動的情況在各個交易試點普遍存在。深圳碳交易市場首日成交2萬多噸,成交金額61萬多元,次日則為零交易,且持續了近兩個月;此外,包括北京、廣州等試點地方的運行以來交易總量均不盡人意。
配套機制的不完善,或許是許多企業小心謹慎、選擇觀望主要原因。
目前國內有關碳金融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由於碳排放管理辦法不在《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考驗設定行政處罰的規範性文件範圍內,多個地方關於碳排放超標的懲罰並未明確界定。有所界定的地方也存在力度不大的問題,比如上海規定最高罰款10萬元、北京則規定按照市場均價3至5倍處罰等。
碳金融參與主體權利的保護和義務的約束缺乏必要適用準則,這加大了開展碳金融業務的政策風險和法律風險。興業銀行武漢分行程智傑坦言,碳金融機遇與風險並存。
4、討價還價:1加1如何大於2?
「實事求是地講,我們現在還沒有碳市場。」李俊峰直言,七試點上線不代表碳市場形成,這是目前不得不面對的巨大現實問題。
商品的最大特點是,每個人生產同種商品,成本可能是不一樣的,如果都是一塊錢生產一個饅頭,那就不需要交易了,商品要流通就必須有一個生產商品的價值差別。
碳配額實際上反映了碳市場到底怎樣定位,是碳交易市場得以形成的基礎。而現在的碳配額基本上是沒有差價的,在這種環境下,它不是一個商品。
與發達國家的減排控制不同,中國的碳總量控制是一個增量控制,即有限增長的控制,這意味著碳總量和分到各個機構的碳配額都具有不確定性。李俊峰形容,「現在為止,任何一個地區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總量控制目標,每一個地方的政府,包括市級政府、省級政府甚至國家發改委,都在討價還價、斤斤計較。」
實際上,碳市場試點是中央2014年改革重點之一,國家發展改革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孫翠華透露,將在年內提出全國碳交易管理辦法,確定全國碳排放總量及各省市配額。她感歎,「現在市場建設的步伐,比原來想像得要快得多」,未來,排放和交易配額的分配,肯定是自上而下的,由國家出面分配配額,統一標準,要建立跨區域的市場,交易總量根據各省工業企業的規模,國家層面下到省裡,省裡再去給企業分配。
除了明確碳排放總量及其分配,李俊峰認為,跨區域的合作對於使掌握在機構手中的配額轉化成商品、流動起來至關重要。即便每個省市的碳交易試點都是成功的,也不見得全國的碳市場就能夠獲得成功。
碳試點成功的背後,有多少是市場的因素,有多少是地方政府的因素,「很多時候是政府在做市場」。
當政府這只有形的手,把市場這只無形的手控制了,許多問題就不一定能夠展現出來。比方說價格水平,各個地方的碳價格不一樣,有人說就是各個地方的交易價格,「其實不是,在炒作的情況下是政府規定了價格及其上下浮動的範圍」。那麼它在區域內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一跨區域就不可以接受了。
「碳試點開始了,就好像一個嬰兒誕生了,發現問題不是為了否定它,而是為了更好地培育它成長。」李俊峰表示,碳交易所的功能,就是去發現碳的價格,而不是說僅僅完成一個交易量。如果沒有一個真實的市場和交易過程的話,它不能夠真正發現市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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