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實習記者 張鵬宇 27日內蒙古電)5月15日,國務院頒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這是中國第一部系統規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將於7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將崗位設置、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聘用合同、考核培訓、獎勵處分、工資福利、社會保險、人事爭議處理以及法律責任作為基本內容,確立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
這意味著,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將由過去的「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內蒙古24214個事業單位的逾72萬名工作人員將面臨此身份轉換。
將於7月1日實施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共分10章44條,主要包括總則、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與競爭上崗、聘用合同、考核與培訓、獎勵與處分、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人事爭議處理、法律責任等九個方面。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最大的亮點是轉換用人機制,實現了由國家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以聘用制度和崗位制度為核心,健全競爭機制,搞活用人制度,形成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競爭擇優,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同時,事業單位也破除了「鐵飯碗」,72萬工作人員將參加社會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