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今日宣佈,行政長官已再次委任林李靜文為法改會成員,任期3年,由2014年6月1日起生效。
林李靜文於2011年6月1日首次獲委任為法改會成員,她曾擔任怡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局顧問。法改會感謝林李靜文過去三年來對法改會的寶貴貢獻,並相信她在商界的專業知識及豐富工作經驗,以及在公職服務的卓越表現,將繼續有助法改會推行法律改革工作。
在這項任命後,法改會的現任成員如下︰鄧國楨法官、白仲安、周家明資深大律師、方敏生、馮庭碩資深大律師、李慧賢、林峰教授、林李靜文、羅德士及韋健生教授。
法改會的主席是律政司司長,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法律草擬專員則是法改會的當然成員。
另外,港府今日公佈行政長官委任王桂塤為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委員,任期由2014年6月1日起生效,至2016年4月30日,以接替辭任的郭琳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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