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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榮之妻插手賣地致國資損失10億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7-02]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2014年6月14日,中紀委公告原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2014年6月25日,蘇榮被免職。

近日,《財經》雜誌刊發《「于姐」插手的土地生意》一文,文章稱蘇榮之妻于麗芳和时任江西新余市委主要领导涉嫌在新余市高專土地出讓中嚴重腐敗,致使國有資產損失達10億元。全文如下:

2005年,姚敏建與前夫、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建華辦理了離婚。如果不是2013年2月的一天,她晚上回家時,在院子內撿到一張寫滿字的錫箔紙,她與周建華的交集會僅止於一對兒女身上。

錫箔紙來自煙盒,上面密密麻麻記載了周建華入獄的整個過程以及入獄前舉報的內容。「之前應該也有這樣的材料被扔進院子,只不過我一直沒有注意過。」今年6月12日,姚敏建對《財經》記者說,她認出紙上的字跡屬於周建華。

至發現紙片時,周建華已被偵查一年後被提起訴訟,這期間其子周德昊和周家的多名親友亦被調查。目前,周德昊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仍在新余市渝水區法院審理中,尚未宣判。

在姚敏建受訪兩天後,66歲的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成為十八大以來第一位被調查的副國級官員。早前,江西多名官場人士向《財經》記者證實,蘇榮之妻于麗芳已被中央紀委帶走調查。

周建華案正與舉報于麗芳有關。三年前,時任新余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周建華在系統內部實名舉報于麗芳和時任新余市委主要領導,涉嫌在新余市高專土地出讓中嚴重腐敗,致使國有資產損失達10億元。

舉報半年後,周建華因涉嫌貪腐,先後被「雙規」和逮捕。今年1月,59歲的周建華因受賄罪被宜春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周建華不服判決,上訴至江西省高級法院。在歷時三個月、先後五次、共計16天的開庭審理後,法庭宣佈將擇日宣判。

新余高專老校區土地的問題,在當地早已沸沸揚揚。不過,這一轉讓背後的價格、過程以及現狀等,尚少有人知。《財經》記者的調查,揭開罩在這樁秘密生意上的面紗一角。

實名舉報始末

從撿到寫滿字的錫箔紙的第一天起,姚敏建便陸續在院子內撿到一些小紙條,有的寫在錫箔紙上,有的寫在香煙盒上。「已經離婚了,他也成家了,本不打算過問,但看到這些傳遞出來的材料,加上以我對他的瞭解,覺得他受到迫害被冤枉了。在徵求已經被取保候審的兒子意見後,決定為周建華申冤。」

至此,姚敏建走上了舉報的道路,甚至不惜讓周德昊被檢方取消取保候審,再次收押。

綜合傳出的信息,姚敏建拼出了一封舉報信,主要內容是舉報和反映于麗芳以及時任新余市委主要領導的嚴重腐敗問題、周建華如何受到刑訊逼供和威脅才承認犯罪事實的問題以及家人受到迫害的過程。

周建華在信中稱,2011年4月,他開始以匿名的方式向監察部舉報,不過並未提及于麗芳。直至2011年7月,新余「四套班子」換屆前夕,江西省委巡視組找他談話時,他才說出于麗芳插手新余高專老校區土地出讓,致使國家受到損失的問題。

在這次舉報後,江西省紀委收到一封匿名舉報信,信中對周建華未婚同居、在人大私設小金庫、私自佔用兩輛公車、工作作風不好等內容進行了舉報。兩種舉報的遭遇截然不同:周建華的舉報石沉大海,對他的舉報卻迅速獲得重視。江西省高層在匿名舉報信上簽字批復後,針對周建華的立案調查很快開始。

2012年1月4日,元旦假期的最後一天,周建華被江西省紀委「雙規」,隨後是長達半年的調查。2013年2月5日,宜春市檢察院向法院起訴周建華涉及26項受賄事項,涉嫌受賄1400餘萬元。

被起訴後,2013年3月,周建華終於見到律師。此時,姚敏建才知道周建華利用看守所中登記用的圓珠筆的筆芯和同所人員的煙盒紙、錫箔紙偷偷寫信,再找人傳出來的經過。

2013年全國「兩會」時,姚敏建專程前往北京舉報;當年4月,蘇榮離贛進京履新後,姚敏建才敢把這些材料寄給江西省政府、省委和政法機關領導。

一個月後,中央巡視組第八組進駐江西。當月底,姚敏建向巡視組郵寄了申訴信和舉報信。同一天,曾在周建華之前被帶走調查半年、亦是周德昊好友的楊鵬,也向中央紀委遞交了舉報材料。

舉報效力似乎並未顯現。2013年7月9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法院對周建華一案進行公開審理。周建華當庭翻供,只承認收取財物五六十萬元,並稱其中有一部分還是過年過節收的「紅包」。他自稱在「雙規」期間遭到「刑訊逼供」和威脅,不敢不承認相關事實。

一審法院最終認定,周建華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共計1000餘萬元;同時認定周建華認罪態度不好,毫無悔罪表現。今年1月,周建華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訴訟權利難保障

周建華對這一判決結果不服,上訴至江西省高級法院。二審期間,周建華親屬委託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和山東成思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金星擔任周建華的辯護人,並得到周建華的同意。

二審庭審共有五次,2月26日至3月4日開庭6天、4月11日至4月17日開庭7天、5月8日和5月23日各開庭1天、5月26日開庭半天。其中前15天律師都在為保障周建華的訴訟權利與法庭抗爭,庭審根本沒有實質性的進展。

二審開庭前,兩位辯護律師向法院申請100餘位證人出庭作證。周澤律師給出的理由是,這些證人對核實周建華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相當關鍵。另外,他還要求複製包括紀檢部門調查時的同步錄音錄像等。

第一次庭審首日,剛站上被告人席的周建華直接要求合議庭全體成員和江西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全體成員迴避,因為他申請證人出庭的要求得不到許可,要求複製錄音錄像資料也被拒絕。

聽完辯護律師的發言,審判長宣佈休庭。隨後審判長駁回了周建華以及辯護律師的迴避申請,辯護律師與法官之間因此發生爭論,庭審也不得不在周建華的激烈反抗中草草收場。

之後的庭審基本上都圍繞著是否迴避、是否申請證人出庭以及複製同步錄音錄像等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的內容展開,並大多以休庭告終。

4月8日,周澤接到江西省高級法院法官的通知,稱第二次開庭時間定在4月11日。在此之前,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和廣州市中級法院已通知周澤,他代理的兩起案件分別要在4月11日和4月14日開庭。周澤向江西省高級法院申請延期,被告知「只負責通知,其餘事情不管」。他只好向前述兩個法院申請延期,均獲批准。

第三次開庭類似,兩位辯護律師要求延期時,得到江西省高級法院方面的答覆是:「開庭時間是領導定的。」由於此時距離兩人在廣州中級法院代理的案件開庭只有兩天,且案件涉及多名被告人,兩人又都是同一名被告人的代理人,已無法再向法院申請延期,不得已缺席了5月8日周建華案的庭審。

因此緣由,法庭認為,兩名辯護人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出庭參加訴訟,視為拒絕為周建華辯護,周建華本人又拒絕另行委託其他辯護人,法庭將為周建華指定辯護人。

在此情況下,周建華的女兒找到了上海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朗。5月22日,馬朗律師在看守所會見周建華時,周建華再次簽署委託書,繼續委託周澤為其辯護律師至二審結束。

次日上午,周澤帶著新的委託書來到法院,坐上辯護席後,被法警告知因其被取消辯護資格,不能坐在辯護席上。周澤以重新獲得委託資格為由,拒絕離開,最後被三名法警架出。下午,周澤以公民身份獲得法院發放的旁聽證進入法庭,被法警告知不能參加旁聽,並被趕出法庭。

5月26日下午最後一次開庭時,法院為周建華指定了兩名辯護人,儘管周建華本人表示拒絕,庭審仍繼續進行。多名旁聽者稱,此次庭審,法庭僅用了24分鐘就走完全部程序。同時,參與旁聽的周建華的三名家人,也在庭審中先後被趕出法院。

庭審期間,周建華被多名法警摁在被告人席,一直高唱國際歌。

「從事司法工作十七八年,我還沒見過這樣的庭審,連被告人最基本的訴訟權利都保障不了,辯方申請檢方的證人出庭作證也經多次爭取才獲得部分准許,但最後只有楊鵬一人出庭作證,其他人包括取保候審的證人,法庭均說通知不到。」一位旁聽了九天庭審的檢察官,對法庭的做法感到惋惜。

廉價出讓的土地

旁聽者稱,在一審和二審的所有庭審中,法庭均未允許周建華陳述其舉報內容,「甚至一提到于麗芳,法庭就會選擇休庭」。

周建華,1955年生,本科學歷,1984年起先後擔任南昌市西湖區副區長、區長、區委書記;1997年任東湖區委書記;2001年起任南昌市政府秘書長、宣傳部長、政法委書記;2004年任新余市委副書記;2007年任新余市人大黨組書記;2008年任新余市人大主任。

周建華不惜實名舉報涉及的新余高專老校區坐落在市區繁華路段,佔地面積300餘畝,是新余市區「黃金地塊」。這一地塊上目前在建的是新余國際廣場,其官方簡介稱,「這個地塊是城北主城區的核心地段,是新余市政府規劃中未來發展的經濟中心。項目北靠新市政府,東依北湖公園、市政公園,西臨中國百強、高考狀元學校新余四中和逸夫小學,周邊行政服務中心、財政局、科技局、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交通銀行等政府單位與金融機構緊相依臨,眾多高端住宅樓盤圍繞其中,配套設施一應齊全。北湖路、五一路、贛西大道、規劃中的城市景觀大道市府路等城市主幹線交會貫穿,九條城區主公交路線彙集於此,交通網四通八達十分便捷。」

周建華在舉報信中稱,2007年,新余高專為了專升本,經市委、市政府批准擇地新建,建設資金主要通過拍賣老校的300多畝土地籌集。

「2009年,新余高專老校區300多畝土地公開對外拍賣,浙江一個體戶陳建男為了低價購得這塊土地,將于麗芳請到新余,在後者干預下,時任新余市長擅自中止拍賣程序,以每畝70萬元協議出讓的名義低價賣給陳。當時新余市委黨校與高專情況類似,在新余高專老校區的對面,有80多畝土地拍賣,且地理位置條件均不如高專老校址,賣出價是每畝320多萬元。因此,高專老校區當時的市價應該在每畝350萬元以上,使國家損失了近10億元!」

周澤提供的一份土地買賣合同表明,「甲方新余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為籌集新校區建設資金,將高專老校區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泰耐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泰耐克公司)進行商業與房地產開發;該土地面積為339.03畝,其中老校區住戶、逸夫小學兩塊不計算地價;雙方商定,該地塊的出讓價為人民幣70萬元每畝,總價為23732萬元;逸夫小學用地給乙方進行商業開發,乙方必須在現有開發土地地塊內另行規劃、建築好不少於現有佔地面積和建築面積(含運動場)的校舍與運動場所。」

雙方簽訂合同的時間為2009年5月20日,乙方為陳建男簽名,甲方印章卻是「新余高等專科學校」。

對比該地塊同時間段的價格,中國土地市場網的公開資料表明,在2010年前後,高專老校區有43.75畝、128.08畝的兩宗地成交價格分別為每畝160萬元和80餘萬元;新余市國土資源局官網數據亦顯示,在2011年10月14日公示的一宗高專老校區土地,出讓面積共計117餘畝,每畝的價格為200餘萬元。

此地塊對面的市委黨校土地,在一份落款為「新余市土地交易中心」的「關於北湖西路附近幾宗土地交易成交價格的說明」中顯示,每畝的價格為325萬元,交易時間為2010年11月30日。

知情者稱,高專老校區土地最開始起拍價為每畝70萬元,並流過一次拍,「實質上最後分割成幾塊掛牌拍賣了出去,有一畝200多萬元的,也有一畝100多萬元的,按照市裡面的明文規定,多出來的錢將返還給開發商」。對於其中存在的問題,該知情人也稱,這幾年一直有人反映,國土、紀檢部門也曾經調查並約談相關人員,相關領導也寫了詳細匯報材料,不過調查結果至今未見。

實際上,早在2004年3月,國土資源部、監察部就聯合下發了《關於繼續開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即「71號令」),要求從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經營性土地一律要公開競價出讓。

這意味著在2004年8月31日之後,各省區市不得再以歷史遺留問題為由,採用協議方式出讓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否則從嚴查處。

該文件規定,對規避招標拍賣掛牌或仍採取協議方式出讓和劃撥,單位和個人先行立項、先行選址定點和先行確定地價,以假招標、假拍賣、假掛牌或陪標、串標等問題;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違紀違法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有關地方和部門瞞案不報、壓案不查、查而不處的,將予以嚴肅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對新余高專老校區地塊的出讓價存在的問題,陳建男在電話中對《財經》記者稱,「目前中央紀委已介入調查,其他不方便透露。」泰耐克公司董事長何某以及已履新江西省發改委的前述被舉報的新余市委主要領導均未接聽電話。在江西省發改委,後者秘書在電話中稱,「領導已經出差,不知何時回來。」

高價轉讓之後

購買高專老校區地塊的泰耐克公司2009年10月註冊成立,最初的法定代表人和執行董事均為陳建男,註冊資本為6000萬元,實繳1200萬元。公司住所地為北湖西路148號,即新余高專老校區內,許可經營的項目為: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管理、物業管理、房地產銷售代理及咨詢。

現年51歲的陳建男是浙江諸暨人,佔有泰耐克公司90%的初始股權,為實際出資人,另外一名股東為其老鄉。

成立之後的五年時間內,泰耐克公司進行多次工商變更登記。2009年11月5日,成立不到兩個月後,該公司變更了法定代表人,同時陳建男的持股也降為30%。一年後,2010年12月,陳建男從其所成立的公司中徹底抽離,將僅剩的30%股權轉讓給了浙江諸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至此,泰耐克置業有限公司變成了法人獨資企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浙江人何某。

目前,高專老校區南邊大概五分之一的土地上已建起兩棟高樓,名為新余國際廣場,其他的土地均未開發,部分土地尚是菜地或者被拋荒。

據工作人員稱,國際廣場之外的土地,已被轉手給其他開發商。知情人向《財經》記者透露,在陳建男完全退出泰耐克公司後,何某以聯合開發的名義,向新余市的多名老闆以樓面價每平方米1500元的價格轉讓出40萬平方米,共計6億元。這部分轉讓的價格已是拿地價格的3倍。

按照新余市國土資源局公示的該地塊居住用地的容積率小於等於2.6計算,40萬平方米建築面積共佔地大於或等於230畝,每畝的價格為260餘萬元。

「這些老闆以高價將地買下,但因為這塊地一直被舉報,所以住宅開發不了,錢也收不回來,目前也正在發愁。」上述知情人稱,不僅如此,因為最開始出讓高專老校區地塊時的用途是商業用地,政府每年還要返還一部分錢給泰耐克公司,「今年因為情況特殊,本來要返還的錢,政府也不再返還了」。

在記者就上述情況向新余市國土局及相關政府部門求證時,對方只說「敏感」,未給出任何回復。

在蘇榮被調查前,江西政壇已經地震。十八大以來,江西已有三名省部級官員被查處:2013年12月6日,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省總工會原主席陳安眾率先落馬;今年3月22日,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6月3日,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第一書記趙智勇也因涉嫌違紀而被免職。在周建華的舉報信中,趙智勇多以「經辦者」的角色出現。

同時,江西省德興市、萍鄉市、吉安市多位主要黨政幹部也被調查,包括德興市委書記何金銘、萍鄉市政協主席晏德文、萍鄉市委常委秘書長張學民以及吉安市政協副主席林翹銀等。另外,江西水利、交通、駐贛高校等系統也都傳出領導幹部落馬消息。

接觸過于麗芳的人士介紹,她年近60,人稱「于姐」,與其「霸道」而縱容家人的當家人同為吉林人,柳葉眉、桃花眼,衣著素有品味,對外顯得頗有素養,不過官氣也不小。她曾長期供職於銀行,退休後被民生銀行聘為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主任。2012年11月,在民生銀行贛州分行啟動儀式上,她一襲純白西服,立於江西省、民生銀行和贛州市領導中間,頗受看重。

于麗芳被帶走調查之後,被紀檢部門帶走調查的還有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工委書記龔亞立,以及江西省國資委原主任李天鷗。截至目前,江西官場地震仍在持續之中。

      責任編輯:小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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