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7月10日,據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劉漢、劉維等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此前向湖北高院提出上訴。湖北高院公告稱,將與2014年7月14日,分別於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咸寧市鹹安區第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上述被告及被告單位上訴案。
2014年5月23日上午9時,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在7個審判法庭同時對劉漢、劉維等36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等案公開進行宣判。其中,劉漢、劉維等5人被判處死刑。
具體如下: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公告,定於2014年7月14日上午8時30分,在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審理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劉漢、唐先兵、孫華軍、繆軍、李波、仇德峰、肖永紅、車大勇、劉小平和原審被告人劉崗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經營、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妨害公務、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窩藏、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及上訴單位(原審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上訴一案。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公告,定於2014年7月14日上午8時30分,在湖北省咸寧市鹹安區第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審理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劉維、張東華、田先偉、曠小坪、孫長兵及原審被告人袁紹林、文香灼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經營,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妨害公務,開設賭場,尋釁滋事,窩藏上訴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