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3日,四川商人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故意殺人罪一案在湖北咸寧一審公開宣判,劉漢、劉維兩兄弟被判死刑。劉漢的受審一直被普遍認為與中央「打大老虎」行動密切相關。北京法律專家表示,目前案件判決書並未隨宣判公諸於眾,這一「不同尋常」之舉暗示了此案並不單純。
據大公網24日報道,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23日上午9時在7個審判法庭同時公開進行宣判,共判處5人死刑、5人死刑緩期2年執行、4人無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其中,被告人劉漢、劉維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均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單位漢龍集團犯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判處罰金人民幣3億元。
宣判前劉漢情緒激動
此外,被告人劉學軍、劉忠偉、呂斌(案發前,被告人劉學軍、劉忠偉、呂斌分別為四川省德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政委、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四川省德陽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原處長)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分別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13年、11年,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該案自3月31日由咸寧中院在7個審判庭同步公開開庭審理,歷時17天。其中,劉漢、劉維被指控涉及15個犯罪罪名。庭審中多數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據參與宣判的旁聽人士介紹,劉漢在宣判前突然情緒激動,大呼「陷害」、「被冤枉」,法官為保持法庭肅穆將其請出現場,劉漢的律師團隊沒有到場。
判死基於故意殺人罪
北京法律專家對記者表示,目前案件判決書並未隨宣判公之於眾,這一「不同尋常」之舉暗示了此案並不單純。
黑白通吃的四川黑老大劉漢及其犯罪團伙被訴15宗罪,同時造成8人死亡,因此,一審判死完全符合社會預期,從情理上堪稱「大快人心」。不過,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表示,從法理上講,劉漢被判死刑主要基於故意殺人罪。
根據中國刑法,在劉漢及其團伙被控的15宗罪中,故意殺人罪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刑最重,前者最高可至死刑,後者最高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等罪相對較輕,基本在3年到10年之間。
對於劉漢是否會上訴的問題,洪道德認為,確實存在這種可能性。不過劉漢案情節嚴重,這種程度的涉黑案件通常最終都以死刑定罪。洪道德還表示,如果劉漢不提出上訴,在經過高級法院和最高法院的核准後,再過1個月,劉漢就將被執行死刑。
通常來講,在法院宣判後,法院判決書很快便會公之於眾。不過,本案判決書卻遲遲未能露面。洪道德說,這一「不同尋常」之舉暗示,這起案件絕非簡單涉黑那麼單純。
自劉漢案曝出以來,不斷有輿論猜測其背後存在神秘的「大老虎」。事實上,劉漢受審亦被普遍認為與中央「打大老虎」行動密切相關。至於案件判決書遲遲未予公佈是否與此有關,洪道德謹慎地肯定了這一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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