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俞鯤 報道)在桓立柱等3人案中,公訴人指出,被告人桓立柱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窩藏罪;被告人詹軍的行為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告人王雷的行為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
咸寧市中院發言人張曉武稱,桓立柱等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圍繞被告人主觀上不明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及非法持有槍支訴訟時效已過等問題發表了辯護意見,法庭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
三被告人表示悔罪
辯論結束後,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被告人桓立柱、詹軍表示,自己的行為不僅給被害人及其家人造成很大痛苦,而且給自己的家人帶來很大傷害,自己非常後悔,懇請法院給其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被告人王雷表示認罪悔罪,希望法院從輕處理。下午6點,審判長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