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俞鯤 報道)在4月2日上午審理的劉學軍等3人案中,法庭進入辯論階段,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公訴人宣讀公訴意見書,被告人劉學軍、劉忠偉作了自行辯護,辯護人發表了辯護意見。
檢方指一人犯數罪應重罰
公訴人認為,案發前,被告人劉學軍、劉忠偉、呂斌分別為四川省德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政委、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四川省德陽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原處長。被告人劉學軍、劉忠偉、呂斌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縱容劉漢、劉維等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情節嚴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且均系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並罰。
控辯雙方圍繞被告人劉學軍、劉忠偉、呂斌是否具有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主觀故意,被告人涉嫌收受賄賂的金額,三被告人是否涉及自首、立功,是否數罪並罰以及其他法律適用等焦點問題展開辯論。三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被告人劉學軍懇請法庭能考慮自己以往的工作表現,做出客觀公正的判決。被告人劉忠偉當庭表示認罪,希望法庭考慮其認罪態度、身體狀況等,從輕處罰。被告人呂斌當庭表示認罪,懇請法庭寬大處理。10點28分,審判長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