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王辛鵬 實習記者 穆妮熱 烏魯木齊報道)國務院日前正式行文批復同意新疆設立縣級霍爾果斯市。
這份《國務院關於同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設立縣級霍爾果斯市的批復》(國函〔2014〕80號)稱,霍爾果斯市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管轄,市人民政府駐隴海路3號。
《批復》同時確定了霍爾果斯市的行政區域界線走向為:北起中國與哈薩克斯坦分界線,沿溫泉縣與霍城縣界線向東至北緯44°37′45〞、東經80°39′26〞,折向東南至北緯44°33′07〞、東經80°45′11〞,沿伊車嘎善鄉界與大西溝鄉和清水河鎮的界線向南至北緯44°10′23〞、東經80°33′58〞,再折向南沿莫乎爾牧場與六十四團的界線至北緯44°00′52〞、東經80°35′28〞,再折向北至北緯44°01′41〞、東經80°31′42〞,再折向西北至北緯44°04′07〞、東經80°31′08〞,再折向西至北緯44°03′52〞、東經80°29′25〞,再折向北至北緯44°06′02〞、東經80°29′24〞,再折向西沿六十二團與六十三團的界線至中國與哈薩克斯坦分界線。
國務院要求霍爾果斯市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並嚴格落實國務院「約法三章」,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