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19日報道,目前,馬航MH17航班的相關賠償議題尚未正式提上議程,但是,馬航歐洲業務副總裁戈特18日表示,將先期賠償乘客家屬,每位乘客賠償5000美元。
另外,相關專家表示,如果飛機確定是被導彈擊落,那麼保險公司可以免責,航空公司所在國政府或多數遇難乘客所在國家可向肇事國家索賠。
馬航無論有無過錯均需賠償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主任庹國柱指出,按照國際慣例,在發生空難後,乘客家屬索賠所適用的法律是《蒙特利爾公約》。根據該條約相關規定,航空公司不論有無過錯,不管責任歸屬如何,應當無條件、即時向每位遇難的旅客承擔最高額不超過11.3萬特別提款權(約合17.4萬美元)賠償,在任何條件下都不能豁免。
庹國柱指出,這部分賠款是否需要航空公司自行支付,主要取決於其有沒有購買航空承運人責任保險,額度有多少。
他同時表示,如果航空公司對此次事故負有責任,則需要承擔更多賠償。另外,事故原因查明後,馬航可向事故責任方追加賠償。
另據報道,馬航歐洲業務副總裁戈特18日表示,將先期賠償乘客家屬,每位乘客賠償5000美元。據瞭解,今年3月馬航MH370失聯,也是由馬航先行賠付,曾向每位受害者家屬支付第一筆5萬美元的初步賠償。
保險公司因軍事衝突可免責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系主任王緒瑾表示,根據保險公司條款,在人身險方面,一般會將「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武裝叛亂及恐怖襲擊」列為免責條款。如果確定馬航MH17是被擊落,那麼遇難人員不享受保險賠款。不過,根據保險條款中的「通融賠付」原則,無論遇難者投保的是壽險還是意外險,保險公司出於人道主義精神可為其家屬進行賠付。
另外,如果馬航為機身投保了財產險,則由保險公司賠付馬航失事飛機本身的損失。但是,有消息稱馬航MH17存在偏離航線的問題,若屬實,那麼保險公司將可免除對機身的賠償責任。
另據報道,安聯是馬航失事客機的主要保險商,險種為飛機機體和責任險。安聯方面表示,安聯環球企業及專項保險會盡速全力支援客戶。但由於細節有待確認,不宜過早作回應。
馬來西亞政府可向肇事國索賠
航空專家張起准表示,如果失事飛機確定是被擊落,下一步就是確定相關國家的責任,然後由馬來西亞政府或是多數遇難乘客所在國(即荷蘭)向肇事國家索賠。
如果飛機墜毀是恐怖襲擊所致,馬來西亞政府沒有支持或資助這些恐怖分子的恐怖活動,那麼馬來西亞無需承擔國家責任。
不過,根據《蒙特利爾公約》,如果馬來西亞在安檢、安保及飛機飛行運營方面沒能執行國際民航組織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導致該事件的發生,馬來西亞還要承擔其他方面的責任。具體的賠償額度,可以通過談判或訴訟程序確定。
■背景
部分向肇事國索賠案例
索賠成功
1988年空難美國賠償1.3億美元
1988年7月3日,伊朗航空一架空中客車A-300,在霍爾木茲海峽上空被美國「文森斯」號導彈巡洋艦誤當成戰鬥機,發射2枚飛彈擊墜,290名乘客全遇難,美國賠償伊朗1.3億美元。
1973年空難航空公司賠償2500美元
1973年2月,在西奈上空,一架利比亞客機因為遭遇特大風暴偏離航線,以色列戰鬥機將其擊落,107名乘客和機組人員全遇難。事後,部分遇難者家屬曾提起訴訟,但是沒有結果。利比亞航空公司則賠償了他們每人2500美元。
索賠失敗
1983年空難前蘇聯未予賠償
1983年9月1日,韓國大韓航空公司波音747KA007號民航客機在自紐約飛往漢城途中,在前蘇聯薩哈林島近海上空被蘇聯飛機攔截後擊落,機上240名乘客和29名機組人員無一倖存。韓國、美國等受害國家政府向前蘇聯政府請求賠償損失,前蘇聯不接受這些國家的公函。最終,大韓航空公司支付每人10萬美元的賠償。
■分析
馬航破產可能性不大
中信建投分析師李磊表示,這次飛機墜毀的主要責任並不在馬航,但只要發生事故,航空公司就是第一賠償責任人。不過,賠償費用不會給馬航帶來太沉重的打擊,信譽和消費者信心不足則是更致命的。「馬航作為載有馬來西亞國旗的航空公司,其地位一看便知。航空行業的屬性決定著,馬來西亞政府不會讓外
航把持所有本國的民航業,因此馬航破產的可能性不大。」
相對於破產,重組或許是更為可能的選擇。就在今年3月,馬來西亞經濟學家穆尼爾·馬吉德博士就提出,馬航應該考慮與其他國際航空公司合併來求得發展。他透露,有三個潛在的國際航空公司已確定作為可能的合併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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