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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 【文匯網訊】新華社發佈的中央通報全文如下:「鑒於周永康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審查。」
相較以往中央關於「大老虎」的通報,對周永康違紀的通報,措辭可見細微的差別。
不再稱呼其為「同志」
2003年,全國各地黨委都曾專門制定、下發《關於進一步繼承和發揚黨內互稱同志優良傳統的通知》,要求「對擔任黨內職務的所有人員一律稱同志,不稱職務」。一個犯錯的人倘若還能被稱作「同志」,說明矛盾沒轉化,是個政治上的最低肯定。
一般情況下,如果某位領導幹部被調查,那麼在相關正式的官方會議、官方文件中,就不再稱為「同志」。如2012年3月15日,薄熙來被免去重慶市委書記職務,這時,薄熙來還被稱為「同志」。薄熙來被調查後,就不再稱其為同志了。
但一直到2012年6月,重慶黨代會召開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現任重慶市委書記張德江在講話中仍稱薄熙來為「同志」。對此,有媒體人分析,張德江在事發幾個月後,仍然稱薄熙來為「同志」,顯示中共在處理薄熙來問題時將為了穩定大局而縮小範圍。
新加坡《聯合早報》也分析稱,稱薄熙來為同志,這說明薄熙來目前繼續在接受中紀委的調查,調查結論仍未作出,他的黨籍仍然被保留。
即便是2006年9月,中央通報陳良宇事件時,亦稱其為同志。此次關於周永康的通報中,「同志」稱呼不見了,中央的態度可見一斑。
「立案審查」意味著什麼?
2012年4月10日,對薄熙來的通報為:「中共中央決定對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一為「審查」,一為「調查」,一字之差。立案調查代表對違法主體的違法事實基本認定,可以採取強制措施並正式啟動調查程序。立案審查則無需此認定,是受理案件的第一道工序。
中紀委辦案,需經過案件線索管理、初步核實、立案審批、調查取證、案件審理、處分執行、被調查人的申述、案件監督管理8道辦案程序。但上述程序只是中紀委對貪腐案件的普通程序,情況緊急時,也可能略去前面環節,直接立案,組建專案組進行調查。在特殊情況下甚至會先調查,後立案。
有媒體人士分析稱,周永康被「立案審查」意味著進入雙規程序。實則未必。長期以來,人們總是將立案調查和「雙規」緊密聯繫在一起,認為只要被立案調查的人,就必須對其採取「雙規」措施。通常來說,被立案調查的人會被採取「雙規」措施,但這並不表明,對他們必須採取「雙規」措施。實際上「雙規」僅僅是為了保證紀委調查案件能順利進行的一種組織措施,如果不需要進行「雙規」也能將問題查清楚,也就沒有必要對違法、違紀嫌疑人採取「雙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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