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路透社報道,菲律賓一家法院週二(5日)判決稱12名中國漁民「非法捕魚」罪,分別判處這些漁民6-12年刑期不等。這是自中菲關係因南海爭端緊張以來,有中國公民首次在菲律賓「被定罪」。
2013年4月,12名漁民的船隻在圖巴塔哈群礁(Tubbataha Reef)擱淺,報道稱,漁民被捕可能令本就緊張的中菲關係更一步緊張。
一位為這些漁民辯護的菲律賓公共檢察官辦公室(PAO)的律師表示,他將會提出上訴。
「我們認為中國漁民是無辜的,他們不是故意進入菲律賓領土,而是受惡劣天氣迫使,」該律師對記者說。
這些漁民靜靜地坐在法庭裡,聽著法院工作人員用英文宣讀判決書。判決書亦被翻譯成中文。
船長被判12年刑期,船員被判6-10年刑期不等。法官Ambrosio deLuna還判決這些漁民繳納10萬美元罰金。
這些漁民曾表示,他們從印尼去中國的途中遇到惡劣天氣,迫於無奈在圖巴塔哈群礁躲避,他們當時不知道那裡是菲律賓領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