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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8日,江西贛州,一工人正在查看稀土礦收集情況。 【文匯網訊】14日,江西贛州市安遠縣原縣委書記鄺光華被控受賄、濫用職權案在江西贛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鄺光華在庭上否認受賄、濫用職權,稱自己受到專案組刑訊逼供,被迫捏造受賄情節。
據新京報報道,光華當庭舉報原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的家屬涉嫌通過贛州市主要領導插手安遠縣稀土礦,因願望沒有得到滿足,鄺光華受到打擊報復。
14日,該領導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稱鄺光華的舉報是「胡說」,自己沒有給蘇榮家屬牽線,也沒有對鄺光榮打擊報復,鄺被雙規期間,贛州市紀委按照程序進行辦案,「我個人沒有介入」。目前此案仍在審理。
當庭翻供
「受到刑訊逼供被迫認罪」
鄺光華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擔任贛州市安遠縣縣委書記,2013年12月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
昨日,贛州市檢察院公訴人宣讀起訴書:2005年至2013年,鄺光華擔任安遠縣縣委副書記、安遠縣副縣長、會昌縣委副書記、會昌縣副縣長、縣長、安遠縣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695.50133萬元,其中126.14萬元未遂,美金0.22525萬元。起訴書詳細列舉了鄺光華收受9起賄賂的細節,公訴人認為鄺光華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鄺光華當庭逐一否認了各項受賄指控,隻承認收受了禮品帝駝牌手錶和佳能DV一台,他稱其他事項是在專案組辦案人員嚴刑拷打和脅迫下被迫捏造的供述。「他們打我,還威脅我不認罪,就要抓我老婆孩子。」
起訴書顯示,「2010年春節前的一天,在會昌縣筠門嶺鎮去尋烏縣的岔路口,謝某給鄺光華人民幣100萬元。」鄺光華說,2010年春節,他根本沒有在該路段見過謝某,也沒有收過謝某的錢。該項陳述是在辦案人員的誘導和逼迫下捏造出來的。
鄺光華當庭展示身上的傷痕,他稱腰部以下受到嚴重擠壓,雙腿腫脹,兩腿內傷嚴重,行動不便。家屬多次要求驗傷被有關方面拒絕。
審判長在庭審中多次打斷鄺光華,要求他僅就起訴書中涉及的犯罪事實進行論述,不要把與本案無關內容牽扯進來。
鄺光華的代理律師張青鬆當庭要求將偵查階段的証據作為非法取得的証據以予排除。審判長說根據法律相關規定,法庭決定在法庭調查結束之前,對証據的合法性一併調查。
審判長當庭表示,法院審查的是司法機關提供的証據,檢察機關取証合法,不存在刑訊逼供。
當庭舉報
「蘇榮家屬插手稀土礦未遂」
庭審中,鄺光華舉報蘇榮的家屬想插手安遠縣的稀土礦,鄺光華沒有辦成,招致贛州市主要領導打擊報復。
蘇榮2007年至2013年任江西省委書記。2014年6月,中紀委網站發佈消息,蘇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6月25日,蘇榮被免去全國政協副主席職務、全國政協委員資格被撤銷。
鄺光華在法庭上陳述,2012年春末,他在贛州市青少年活動中心開完會後,贛州市某主要領導把他留下來談話,該領導說,蘇榮的愛人手中有些資金,對安遠縣的鉬礦很感興趣,想把它收購過來,會派人來商量這個事情。該領導叫鄺光華居中協調,促成這個事情。
鄺光華當時回復該市委領導,這個礦在私人手中,價錢要雙方談,他會全力促成此事。過了一段時間,鄺光華接到該領導的電話,說蘇榮的妻子派人到贛州,讓鄺光華到贛州接待他們。鄺光華帶著安遠縣原政協主席葉某一起在贛州某酒店接待蘇榮妻子派來的兩人。鄺光華為兩人引薦了鉬礦礦主潘某。後來他們進行了多次談判,因為價格相差太大,雙方沒有談成,蘇榮家屬方面沒有如願拿下鉬礦。
法院審判人員和檢察院公訴人員昨日在庭上沒有就鄺光華的舉報表態。鄺光華的代理律師張青鬆稱,鄺光華的舉報若屬實,一旦查實有犯罪線索或者犯罪行為,可以按照舉報立功,在量刑上適當給予輕判。
記者昨日聯繫上安遠縣原政協主席,他在電話中確認2012年曾陪同鄺光華在贛州賓館接待了蘇榮妻子派來的兩個人,來者想買安遠縣潘某的鉬礦,但雙方價格相差懸殊,沒有談攏。
記者又聯繫上鉬礦礦主潘某,他稱2012年是有從北京來的人找他談購買鉬礦,因為價格原因沒有談成。
據贛州網報道,2013年6月,江西省委召開專題協調會,部署對「稀土王國」贛州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安遠縣104個非法開採礦點被打掉。鄺光華2013年7月從安遠縣縣委書記調任贛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並於2013年國慶期間被「雙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