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0日下午,東城檢方在官方微博上發佈稱,該院20日以涉嫌開設賭場罪依法對郭美美批准逮捕被批准逮捕,由公安機關對此案繼續開展偵查工作。根據此前警方核實的郭美美開設的賭場每場賭資都在百萬元以上的情節,構成上述開設賭場罪中情節嚴重情形的規定,或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並處罰金的處罰。
據新京報報道,8月20日下午4點16分,東城檢方在官方微博上發佈稱,「2014年8月13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受理了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提請批准逮捕的郭美美涉嫌開設賭場案。經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於8月20日以涉嫌開設賭場罪依法對郭美美批准逮捕,由公安機關對此案繼續開展偵查工作。」
記者聯繫到郭美美的代理人吳俊強律師,其表示將會擔任郭美美的辯護人為其出庭辯護,由於目前案件還處於偵查階段,因此不方便透露案情,吳律師說,案發後郭美美一直處於被羈押狀態,從目前情況看,不會被取保候審。
所謂「開設賭場」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營業性的為賭博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籌碼、資金等賭博的行為。根據我國《刑法》「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的規定,根據此前警方核實的郭美美開設的賭場每場賭資都在百萬元以上,其構成上述開設賭場罪中情節嚴重情形的規定,郭美美或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並處罰金的處罰。
此前據「@平安北京」,7月9日,北京警方經過縝密偵查,打掉一個在世界盃期間組織賭球的犯罪團伙,抓獲團伙成員8名。該團伙在境外賭博網站開戶,通過電話、微信等形式下注,進行賭球違法犯罪活動,郭美美系參賭人員。郭美美對參與賭博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郭美美在公安機關承認,她通過網絡下注參加賭球並親自組織賭博,且進一步供認她長期參與賭博活動,以及為牟取暴利開設賭局的犯罪事實。據警方初步查明,郭美美曾先後60餘次往返澳門、香港及周邊國家賭博。
北京警方現已查明,郭美美涉嫌開設賭場、從事性交易、發佈虛假信息提高賭博網站知名度等違法犯罪行為。
8月13日,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提請批准逮捕的郭美美涉嫌開設賭場案。經東城區檢察院審查,於8月20日以依法對郭美美批准逮捕,由公安機關對此案繼續開展偵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