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廣東省日前出台《關於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至此,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甘肅、山東、江蘇、雲南、湖南、貴州、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廣東16個省份出台國資國企改革方案,發展混合所有制成為所有改革方案的「標配」。
據新華網報道,此外,安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出台的《2014年深化全省國資國企改革的安排意見》,陝西省政府常務會議也審議並原則通過的《關於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的意見》,也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作出安排。
在已出台改革方案的16個省份中,有一半的省份明確了發展混合所有制的時間表和目標。如重慶提出通過促進股權多元化,推動國有資本與其他社會各類資本融合發展,改制上市,改組或組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以及加大重大項目投資開放力度五種方式,在3-5年內將三分之二的國企發展成混合所有制。
廣東提出到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業戶數比重超過70%,江西提出5年左右使70%左右的國企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甘肅提出到2020年混合所有制比重達到60%左右。上海則提出,除了國家政策明確必須保持國有獨資的,其餘企業在3-5年內實現股權多元化。
對於混合所有制企業的監管,重慶率先明確,國有股權比例低於50%的企業不再簡單套用國有及國有資本控股企業的監管制度。此後,江蘇、北京等地也在改革方案中作出類似安排。
在國有資本證券化率方面,超過一半的省份提出了數量目標:重慶計劃用3-5年左右推進20家重點國企整體上市,80%以上的競爭類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實現證券化;湖北提出到2020年力爭將全省國有資本證券化率提高到50%;湖南提出到2020年競爭類省屬國有企業資產證券化率達到80%左右;廣東則提出到2020年省屬企業資產證券化率由現在的20%上升到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