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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雙流園區。 【文匯網訊】(記者 李兵 成都報道)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發佈《成都市部分區域學習借鑒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經驗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包括投資、金融、貿易便利化及事中事後監管等四個方面,共計17個項目。《方案》規定區域為,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含高新、雙流園區)、成都空港保稅物流中心(B型)兩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場所),總面積8.77平方公里,僅為上海自貿區面積(28.87平方公里)的三分之一。
去年9月上海自貿區正式掛牌,各地充滿期待並受到追捧,該區也肩負起了「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創新」任務。一年來,包括四川在內的6個省,先後組隊赴上海學習。
在學習中不斷創新
學習借鑒不等於照搬照抄,《方案》結合四川實際,提出了一些創新做法。在投資管理制度創新上,成都在上海自貿區探索基礎上進一步推進,不僅對外資實施負面清單,對內資投資准入也探索實施負面清單,營造有利於國內外投資者平等進入的市場環境。
「成都充分發揮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先行先試的有利條件,在全國副省級城市率先開啟了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改革。」成都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成都市是繼上海自貿區後,在全國首個正式開展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改革的副省級城市。
在貿易監管制度創新上,成都海關副關長賈洪光介紹,上海自貿區總結推出的14項海關監管服務政策已有8項在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先行實施,並推出了包括全域通關一體化改革、「一報一審」通關模式改革、「區間結轉,自主運輸」等。其中,去年7月推出的「區間結轉、自主運輸」通關模式,由四川率先提出。
無法享受特殊政策紅利
學習借鑒的主要內容是上海自貿區探索形成的、不涉及法律法規調整的成熟經驗。與上海自貿區的方案相比,四川的方案明顯要小很多,其中一些含金量很高的政策也不見蹤影,比如利率市場化、汽車平行進口等等。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主任唐利民坦言,此前,四川也曾經打算申報內陸自貿區,但是由於國家尚沒有這樣的安排,只好退而求其次,提出建設內陸開放示範區,由於還沒有國家級自貿區的「牌子」,成都學習和借鑒的經驗沒有突破現有法律和相關行業規章制度。
成都內陸開放示範區總面積8.77平方公里,僅為上海自貿區面積(28.87平方公里)的三分之一。這個小區域能否長大?唐利民表示,成都市部分區域學習借鑒上海自貿區經驗力爭在1年內取得階段性成果,待條件成熟後在更大範圍內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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