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014年7月2日,中紀委在其官網上發佈公告,全國31個省(區、市)紀委內設機構調整方案均獲中紀委批復。截至8月24日,在中紀委官網上,已發佈有24個省級紀委完成內設機構調整的信息,並公佈了調整後的內設機構組成情況。加上此前進行的一輪機構調整,31個省級紀委現已基本完成兩輪內設機構調整。
據《中國經濟週刊》報道,這些省級紀委改革,最大的共同點是傚法中央紀委,聚焦反腐主業,增設紀檢監察室,反腐辦案力量明顯增強。
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向記者表示,過去30年,紀委經歷了外延不斷擴大、內涵逐漸縮小的過程。現在紀委將主業聚焦於辦案,離監督機關的原初定位更近了。
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監察部從更好地履行職責出發,明確職責定位,轉變職能,突出主業,將工作重心聚焦反腐敗,共展開了兩輪內設機構調整,其內部機構設置、人員配置隨之進一步向辦案傾斜。
第一次內設機構調整在2013年5月前後完成。在27個內設機構的編制下,中央紀委做了兩個「加減法」:增加兩個對地方的「查辦案件室」(即紀檢監察室),一是將原黨風廉政建設室與原糾風室合併成「黨風政風監督室」,二是將原執法監察室和原績效管理監察室合併成「執法和效能監督室」。
10個月後,中紀委再次進行機構調整。此輪調整更加「大刀闊斧」:分別對中央、地方、紀檢監察幹部各增設1個查辦案件室;同時將原監察綜合室等6個內設機構分別「二合一」。調整後,中紀委仍舊保持27個內設機構。
通過兩輪內設機構調整,直接負責辦案的紀檢監察室數量由調整前的8個,增加到如今的12個。2014年3月19日,中紀委副書記陳文清曾向外界透露:「每個紀檢監察室均配備30名人員,設4個處,改革後,直接從事紀檢監察業務的人員增加了100多人。」考慮到中紀委現有12個紀檢監察室和1個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目前中紀委監察部內辦案人員已近400人。
就在中央紀委第一輪內設機構調整完成後,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截至2013年10月底,已有2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初步完成了第一輪內設機構調整。其中,17個省(區、市)紀委參照中央紀委做法,將黨風室、糾風室合併為黨風政風監督室;將執法室、效能室合併為執法和效能監督室;新設立1—2個紀檢監察室。各地紀委還精簡了過去參與的領導小組、協調小組、聯席會議等議事協調機構。截至2013年10月底,15個省(區、市)紀委已完成調整工作。調整後,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平均減少了65.86%。
各地紀委也紛紛轉變職能,將主業聚焦於辦案。中部某省一位基層紀委書記表示:「從2012年10月15日,王岐山任中紀委書記到現在,整個風氣全變了,風清氣正的一個環境基本形成了。」當地紀委正在開展「三轉」工作,即「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目的是向中紀委表態,表明堅定辦案的態度。」
傚法中紀委,充實辦案力量
各省級紀委第二輪內設機構調整,從今年3月份開始。31個省級紀委中,最早啟動內設機構調整的是北京市紀委監察局,完成時間為今年4月中旬。目前,地方紀委的機構調整已經開始從省一級下沉到市縣一級。據記者瞭解,目前各省級紀委具體的機構調整方案參照中紀委的做法,並在調整完成後,確保與中紀委在機構上基本一致,在職責上做到上下對應。
8月7日,中央紀委常委、監察部副部長黃曉薇做客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在線訪談時表示,目前31個省(區、市)紀委全部新設立了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以加強紀委內部監督,此外,已經公佈具體調整方案的24個省(區、市)都參照中紀委的做法,在幹部監督室基礎上組建組織部,在宣傳教育室基礎上組建宣傳部。
除了傚法中紀委的改革方案,增設與改組機構外,在省級紀委第二輪內設機構的調整過程中,面對如何充實辦案力量這一問題,省級紀委也堅持了中紀委調整內設機構時所提出的「三不增」原則。
所謂「三不增」原則,即中紀委此輪內設機構調整過程中,強調要在保持現有內設機構總數、行政編制總數和領導職數總數「三不增」的情況下,通過內部挖潛,盤活存量,增加辦理紀檢監察業務的機構佔機構總數,以及執紀監督人員占編製總數的比重。已經公佈調整方案的24個省(區、市)均採取了整合、撤銷原有機構,並將「節約」出的機構與人員編制指標分配給新的紀檢監察室與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的方式。
通過在中紀委官網上公佈的各省紀委內設機構調整方案可知,在此輪調整過後,各省級紀委紀檢監察室新增61個,總數由170個增加到調整過後的231個,增幅達到了36%。
在完成調整後,各省級紀委紀檢監察室多數為7至8個。在此輪內設機構調整的過程中,河南省紀委新增紀檢監察室數量最多,為4個,調整過後,河南省紀委在31個省級紀委中擁有數量最多的紀檢監察室,達到了11個,而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下設的紀檢監察室數量則為省級紀委中最少的,僅有4個。
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向《中國經濟週刊》介紹,並沒有量化的標準規定各個省(區、市)紀委進行執紀監督的機構與人員數目。對於單個辦案室的人員力量,李永忠表示,一般而言,中紀委的一個辦案室有30多人,省紀委辦案室的人數則為10多人,但是也有只有幾個人的情況。各個省份的情況有著差異,並不存在一個普遍數值可供參考。
有部分省級紀委公開了內設機構調整完成後,直接從事紀檢監察業務的人員數量的變化情況及其所佔行政編制的比例情況以及具有執紀辦案職能的廳室內設機構總數的比例。
以青海省為例,在經過此輪內設機構改革後,具有執紀辦案職能的廳室有11個,占內設機構總數的65%;直接從事紀檢監察業務的人員編制由原來的51名增加到67名,佔機關行政編制總數的61%。《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注意到,在所有公佈內設機構調整情況的省份中,這兩個數值均達到了60%以上。
對此,中共中央黨校教授張希賢表示,這表明了省級紀委系統下一階段將進一步加大反腐敗案件的查處力度,以及反腐敗的查處將進一步向深入方向發展。他表示,隨著地方辦案力量的充實,下一階段地方的反腐行動將主要指向三個方面,其一是房地產領域,其二是省屬的國有企業,其三便是最基層的幹部與地方黑惡勢力。
李永忠補充說,大量充實一線辦案力量,是為了在短期內對腐敗形成一種震懾,將形成一種反腐的高壓態勢。
紀委工作不到位,書記要被約談
與地方紀委辦案力量充實相伴的是紀檢監察系統內部垂直管理體系的強化。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其中強調要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
現實中,約談成為加強上下級紀委間聯繫的重要手段,各省級紀委相繼建立了約談制度,「壓力層層傳導」的局面得以形成。上述中部某省基層紀委書記向《中國經濟週刊》表示,「如果紀委書記領導工作不到位,都要被約談。」
在紀委將工作聚焦於辦案後,辦案情況成為考察各級紀委工作的關鍵。在查辦案件的過程中,除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以增加紀委辦案獨立性的同時,自下而上的通報制度成為壓力的直接來源。
2013年8月,中央紀委建立落實八項規定精神情況月報制度,要求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每月報送有關數據,再由中紀委每月定期公佈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匯總表,並在中紀委官網上指名道姓通報曝光。李永忠表示,不同於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月報制度,查辦案件的具體數字並沒有完全向社會公開。
但《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注意到,目前已有江西、遼寧、湖北、新疆、廣東、山東、福建、甘肅等省份對外公佈了2014年上半年(其中山東、福建、甘肅三省為2014年1月至5月)省、市、縣三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查辦案件數據。上述8個省份的立案、結案與處分數字較去年同期均有較大程度的增長,其中增幅較大的是甘肅省,其立案與結案數量相較於去年同期分別增長了105.8%與82.1%。
上述中部某省基層紀委書記對《中國經濟週刊》表示,自己所在的省份並沒有提出辦案指標,但仍然要求辦案的數量不能出現明顯的下滑,「跟前期或同期相比,要保持一定水平。」
除去查辦案件的總數,隨著十八大之後中紀委以及省一級紀委官網的開通,公開查辦案件的情況,對涉案人員的查處情況進行公示成為常態。
該紀委書記透露,現在即使查處官員的級別不高,也要層層上報到中央紀委,並選擇性地進行網絡公示。他向《中國經濟週刊》舉例,8月13日,中紀委官網一天內公佈了10名廳級官員被查處的消息,「這種網上通報的方式就是為了形成一種震懾作用。」
據《中國經濟週刊》統計,自從十八大以來,在中紀委「案件查處」欄目公佈的案件中,如果按照涉案人員所屬省(區、市)進行分類,湖北省所涉人次最多,共有58人次被通報,而所涉人數最多的則為廣東省,達到了43人,湖北以42人位居次席,而天津市與西藏自治區所涉人數最少,均僅有兩人。
據《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觀察,在中紀委官網通報的涉案人員中,廣東省之所以多,很可能與廣東近年窩案、串案多發有關。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廣東省紀委還曾在中央巡視組的要求下重查茂名腐敗窩案。
在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公佈的2013年查辦貪污賄賂案件的基本情況中,特別提到當前貪污賄賂犯罪的一個特點便是窩案串案頻發。
上述中部某省基層紀委書記向《中國經濟週刊》表示,現在每個地方辦的案子都要掛到網上去,這會形成一種無形的壓力,「比如你本省和鄰省,鄰省一季度辦了三個案子,而你一個都沒有,你總不能講你比鄰省更清廉吧?」
其實,中紀委官網上通報的案件並未完整反映各省份的辦案情況,至於哪些案件會在中紀委的官網上進行通報,李永忠表示,目前仍沒有明確的規定對其進行說明。他表示,辦案通常不能夠下達指標,但是不斷地通報,肯定會對下面有壓力,而形成高壓態勢,也需要這種壓力的層層傳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