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8月29日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嚴控央企負責人偏高、過高收入和不合理業務支出。2日,記者專訪了人社部和國資委負責人。
據央視新聞報道,《方案》的適用範圍確定為中央企業中,由中央管理的負責人,第一批改革試點包括72戶中央企業的200多位企業負責人。
《方案》把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結構,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構成,調整為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引導企業負責人更加重視企業長遠發展;同時把上年度中央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作為參照標準,確定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基本年薪和其他收入。
同時審議通過的《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明確,履職待遇就是指為了企業負責人履行工作職責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條件。主要包括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培訓等;業務支出就是指企業負責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因履行工作職責所發生的費用支出,主要包括業務招待、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通信等。
此外,人社部和國資委負責人還就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和嚴格規範央企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相關重要舉措進行了深入解讀,具體內容請收看今晚(9月2日)的《焦點訪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