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9月20日發表署名,原文標題:狠罰葛蘭素史克警示廣義的反腐。全文如下:
19日,長沙市中級法院依法以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罰金30億元。這是迄今為止中國開出的最大罰單,如同一個警告:開放的中國不是法外之地。
葛蘭素史克公司的賄賂案曝光於去年7月,世界五百強和「百年老字號」的標籤,讓這家企業的賄賂醜聞尤其有能見度。實際上,對醫療機構、醫藥行業協會、醫院、醫生的行賄行為已相當常見,當時與葛蘭素史克一案同時出現在媒體報道中的,就有福建漳州的醫療購銷腐敗窩案。耐人尋味的是,一年過去了,很多人都還在關注前案的動態,但對於「73家醫院100%涉案」「醫生退贓金額達2049萬元」的後者,恐怕早就沒了印象。
換句話說,如果沒有什麼特別新鮮的元素,我們的社會對於醫藥行業的行賄受賄是有高耐受性的。在以藥養醫、醫藥信息封閉、藥品銷售鏈條複雜的前提下,藥企的行賄與醫療行業的尋租並沒有在原則上討論對錯的餘地,只能當做既成事實接受。如果沒有葛蘭素史克案,諸如漳州醫療腐敗窩案之類的新聞很快就會被信息流沖刷掉,留不下多少思考,而後者其實正展示了前者產生的土壤。
從這個角度講,倒要感謝葛蘭素史克案,使人們在長達一年的時間中保持著對醫藥腐敗的關注,以及或多或少的、對行業尋租的痛感。這種痛感在反腐風暴下顯得尤其及時和必要,因為對貪官的懲戒只是反腐的一部分內容,更為廣義的行業腐敗才是潛規則社會形成的基礎力量。
大概在新世紀初,經濟學學者胡鞍鋼曾提過腐敗的幾種類型。除了我們常常定義的官員腐敗外,還有稅收流失性腐敗、地下經濟腐敗、公共投資與公共支出性腐敗,以及行業尋租性腐敗。他還用經濟學模型測算過這幾類腐敗每年帶來的損失,數字驚人。十年過去了,今天當然不能以那時的數字為準,但廣義腐敗的定義、個人腐敗和這幾種腐敗比起來「只是九牛一毛」的結論,卻依然有效。葛蘭素史克案對行業腐敗的掃瞄,再次為這個理論添加了一個現實的註腳。
現在,法律程序結束,葛蘭素史克領回了天價罰單。這無疑是向全球化的企業重申了規則,也展現了中國市場向法治、規範、公平、穩定邁進的勢頭。但更該看到的是,葛蘭素史克案帶來的教訓也是雙向的,它再次展示了行業腐敗的深度、廣度與常見性,讓破除醫藥沉痾的改革變得更加緊迫,也讓樹立行業規則的廣義反腐顯得更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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