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白林淼 浙江報道)浙江省商務廳透露,《浙江省出口產品反傾銷應對辦法實施意見》已於11月1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全國首個由省級政府出台的貿易摩擦應對方面的規章。
據瞭解,加入WTO以來,中國不斷遭遇反傾銷等貿易摩擦。作為外貿大省,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約七成的貿易摩擦涉及浙江,涉案金額約佔全國總金額的1/4,約六成浙企吃過虧。而由於勢單力薄,眾多企業吃虧之後往往忍氣吞聲。今年4月1日,浙江正式施行出口產品反傾銷應對辦法,這也是全國範圍內首個由省級地方政府出台的貿易摩擦應對方面的辦法。
預警工作是應對出口產品反傾銷案件的前提保障。浙江省商務廳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浙江將通過重點企業、商務代表機構、行業組織及中介組織、國外(地區)合作企業等多種渠道廣泛收集相關信息,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行業組織負責甄別和評估。同時,浙江還將做好出口產品反傾銷案件後續跟蹤及應對。一方面通過建立統計分析制度,瞭解案件進展情況,評估遭受反傾銷措施影響,尋求合理規避的有效途徑,為各級政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
另一方面,對於在案件應訴過程中國外(地區)調查機關存在違反相關法律及世貿組織規則的情況,企業、行業中介組織應當及時告知商務主管部門。省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相關情況報請國家商務部門進行磋商交涉,必要時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
而一旦企業敗訴被採取反傾銷措施,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行業組織應當為企業提供指導、幫助,鼓勵企業通過開拓新市場、實行境外投資合作、啟動複審調查等方式,有效規避貿易摩擦風險。
《實施意見》還明確,與應對出口產品反傾銷工作有關的行業組織、中介組織和企業等,若洩露案件重要信息,情節較輕的,由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直接導致案件敗訴的,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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