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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自報辦錯案 稱因領導干預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11-2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安徽退休檢察官孟憲君,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自己「辦錯案」。昨天上午,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位檢察官辦的、距今已經9年的經濟糾紛案件。受各界關注的是,檢察官舉報自己,是因為辦案期間所做決定都非自己本意,而是「依領導意見作出」。

昨天,該案未當庭宣判。

檢察官稱領導干預案件

孟憲君是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檢察院退休檢察官。

據其介紹,2005年,他被單位指派審理一起經濟案件。作為該案公訴人,在弄清楚案件來龍去脈後,他認為,案件當事人高尚不存在違法行為,不符合起訴條件。

但因為「領導要求」,案件被起訴到法院,一審結果是高尚無罪。

孟憲君稱,因為「有關領導」干預,他被迫執行檢察院的抗訴決定。最終二審判決當事人「挪用資金罪」成立,高尚獲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檢察官舉報自己引關注

二審結束後,因不服判決,高尚走上了漫長的申訴道路。先後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案件重審,但是相關申請均被駁回。

案件轉機出現在2013年11月,負責此案公訴工作的淮北市相山區檢察院檢察官孟憲君趕到北京,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自己「辦錯案」,稱2005年至2006年負責高尚案期間,當時的起訴意見及在一審法院判處高尚無罪後的抗訴行為,都非自己本意,而是「依領導意見作出」。

說到時隔8年舉報自己的做法,孟憲君說,這個案子讓他良心不安,當後來得知高尚走法律程序遇到層層障礙,他決定用舉報自己的方式來試試。再者,他也已經退休,沒什麼顧慮了。

而後媒體廣泛報道,2013年11月底,安徽省檢察院向外界回應該案,表示將迅速核查相關事實,公正辦理。

2014年4月8日,安徽省高級法院下達再審決定書,認為高尚挪用資金一案,符合再審條件,經安徽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由該院提審。

5小時辯論 未當庭宣判

昨日,該案在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庭審從上午9點持續到下午2點,公訴機關和高尚本人及辯護律師就案件爭議焦點,展開了近5個小時的辯論。主要圍繞高尚是不是符合挪用資金的身份主體、涉案資金是不是屬於挪用、案中提到的印章是不是屬於高尚私自刻制的進行了質證和辯論。

這次再審開庭,原審被告人一方並沒有提交新的證據。被告一方更換了辯護律師,並表示被告高尚不符合挪用資金的身份主體。

昨天,法院並未當庭宣判。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該案屬於疑難、複雜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需要提請該院院長決定,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待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後再擇期宣判。

已經退休、曾辦過這起案子的孟憲君在旁聽席旁聽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

從2006年結案到現在8年的時間,經過各種努力,包括層層申訴、媒體報道,甚至我去舉報自己這種非常規的手段,最後才迎來案件再審。這對普通老百姓來說,付出的司法成本太大了,是不合理的。

—孟憲君

對再審結果「比較樂觀」

記者:第一次知道案件再審是什麼情景?

孟憲君:2013年11月我向最高檢提交了舉報材料不久,安徽省檢察院就對外表態將迅速核查相關事實,公正辦理案件。但左等右等沒動靜,中間我還去省檢察院反映過幾次,都說讓我等消息。就在那段時間,高尚打電話給我說省高院決定再審了。

之前高尚申訴了那麼久反覆被駁回,再審的話,證據材料都要重新理一遍,是非曲直也就有機會有個公斷了。

記者:你說的是非曲直是指對高尚做出無罪判決?

孟憲君:對,從法律上來說,這個案子非常好認定,就是一起無罪判決。

記者:對今天的庭審過程怎麼看?

孟憲君:時間比預想中要長,但也在預料之中。法院給了控辯雙方充分的辯論機會,質證過程也比較充分。這是我的一點感受。

記者:公訴機關指出了案件的爭議點,你的看法是?

孟憲君:庭審中兩位檢察官提出的爭議點在案件一審和二審中都有提及,那麼在一審判處高尚無罪,二審沒有提供新的證據判處高尚有罪這種局面下,檢察機關堅持起訴要麼應該提出新的證據證明高尚有罪,要麼作為監督機關行使審判監督職能,但是都沒有。

至於爭議的問題,我個人認為是民事糾紛範疇,有偷換概念的嫌疑。

記者:公訴機關沒有給出讓你信服的判定高尚有罪的理由?

孟憲君:沒有,如果在原有證據條件的基礎上,我認為案件不符合起訴條件,更別說高尚有罪。但今天兩位檢察官態度很堅決,我有些意外。當然大家只是意見不一致,案件判決還要看法院最終的認定。

記者:經歷了今天的庭審,你對結果仍舊樂觀嗎?

孟憲君:我還是樂觀的,今天庭審過程中兩方把各自的證據意見都表達出來了,審判長節奏把握得也好,庭審質量很高。在這個基礎上,我覺得省高院會依據現有的證據條件作出公正的判決。

記者:你有沒有想過,如果結果不樂觀自己會怎麼做?

孟憲君:理論上這種情況是可能出現的,再審即使結果不樂觀也有申訴的路能走,程序上還有辦法,接著往下走唄。

法律不是和稀泥

記者:案子雖然判了高尚有罪,但是個緩刑,實際一點說,特別惡劣的影響也沒有,為什麼你要在案件結束7年之後選擇去舉報自己呢?

孟憲君:難道只有佘祥林、趙作海式的冤案才能被稱之為冤案?我們國家每年發生那麼多的案子,命案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事實上,在過去幾十年裡,大部分存在爭議存在問題的案子是高尚這種,領導覺得我這麼判你也沒啥損失所以我就這麼判,大部分老百姓也覺得雖然不公正但也勉強能接受,所以案子最終就那樣判決了。

那到最後法律成什麼了,和稀泥的工具還是小孩子辦家家酒?有一點我們必須要明確,並不是說當事人不用坐牢這個案子就不算錯案了,我們不能拿案件的結果來認定它的程序正義與否。這絲毫不負責任。

記者:當年判這個案子對你最大的影響是什麼?

孟憲君:說特別具體的影響也沒有。但這個案子2006年結案後,8年來我一直很壓抑,心裡憋屈,但無處發洩。

記者:你說案子是受到了某些領導干預,案件前後有溝通過嗎?

孟憲君:領導也不是傻子,哪個領導干預案子還會讓你知道是誰。我當時只是個普通檢察官,我跟我們區檢察院的檢察長說案子有問題不該起訴,檢察長告訴我領導說了,無罪也要起訴。為什麼說憋屈,因為到現在我也不知道領導長啥樣、憑什麼做這個決定。

記者:所以當時你只是執行命令?

孟憲君:就是個傀儡、棋子。沒有人聽你的意見,也沒人考慮法律是怎麼一個規定。

「高尚啥好處也沒給我」

記者:舉報事件給你造成什麼影響了嗎?

孟憲君:我沒做什麼虧心事也不怕啥。檢察系統的老同事跟我講,春節前後上頭開始調查我,說是把我二十多年裡辦的案子卷宗拉了一大車到市檢察院去複查。但估計是沒查出啥來。那之前,有個銀行的朋友說,有人調查我兒子的銀行賬戶。

記者:沒有被談話之類?

孟憲君:有,2008年我第一次接受媒體採訪說這事兒,領導就找我談話說違反紀律。去年從最高檢回來,市檢察院也找了幾次。他們說案子沒問題,我是被高尚利用了。

記者:網上有聲音說是不是有人背後指使你這樣做?

孟憲君:有那種聲音不奇怪,找我談話的人個個都這麼講,事實上,高尚啥好處也沒給我,去最高檢那次,我從北京回到淮北他倒是好好請我吃了頓飯,有時候一起去高檢,吃飯什麼的確實是他掏錢,其餘的真的沒有。

記者:去最高檢時高尚沒有一起?

孟憲君:沒有,是我的想法。他跟我講了最高法駁回申訴的事情,我就尋思既然法院系統走不通,就試試檢察院。去北京我提前沒有通知他,他都不知情哪來的什麼指使?

      責任編輯:陳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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