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最高人民法院12日公佈,根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和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決定將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一案,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複查。
2005年1月,河北省廣平縣人王書金在河南被警方抓獲,他供述曾強姦殺死多名婦女,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姦殺案」,而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莊警方偵破,「兇手」聶樹斌已於1995年被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執行死刑。
王書金案的出現使聶樹斌案重新受到高度關注,「一案兩凶」曾引發輿論對聶樹斌案司法公正性的質疑。
如今,聶樹斌案邁出歷史性的一步,卻仍有三大疑問待解。
疑問一:調查組成立9年,為何難出結果?
2005年,王書金交代了與聶樹斌案相似的罪行後,引起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當年河北省就由省政法委牽頭成立了由公安、檢察院、法院等組成的調查組對這起案件進行詳細調查。河北省公安廳也組成調查小組,介入此案核查落實工作。
有關負責人曾表示,鑒於此案發生的時間比較久遠,且涉及多個部門和環節,一方面要組織專門力量在職責範圍內進行調查,另一方面指示處理此案的部門嚴肅認真對待,並責成對案件進行覆核,並在最短時間內查清事實真相。
據記者瞭解,河北省成立的調查組主要抓兩項工作,一是核查聶樹斌強姦殺人案,二是確認王書金的口供是否真實。
2013年9月27日,王書金案二審宣判,法院沒有認定王書金是「1994年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姦殺案」的兇手,相當於確認了王書金對此案的口供不真實。
但核查聶樹斌案的結果為何遲遲沒有公佈?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13年初曾表示,聶樹斌案仍在依法核查中,該案案情複雜,涉案證據材料較多,一些證據材料時間跨度大,對相關證人證言的核查比較複雜,核查工作雖已取得一定進展,但案件核查工作整體難度較大。
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介紹說,自從王書金案出現後,她這些年每個月都要到河北省高院反映情況,希望解開聶樹斌是否被冤枉的謎團,「每次法官接待態度很好,總是很客氣,但只說讓我等著,一有情況就通知我,這麼多年過去了,永遠是相同的話。」
後來,聶樹斌家聘請律師向河北省高院申請啟動聶樹斌案的再審程序,但一直沒有得到法院的明確回應。
「現在最高法院指定讓山東省高院複查,我心裡終於有點兒底了。」張煥枝說。
疑問二:王書金為何供述「假罪行」?
王書金被警方抓獲後,2007年3月12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王書金做出一審判決:認定王書金於1994年11月至1995年農曆8月間,先後強姦三人並殺死其中兩人,判處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書金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理由之一是「檢方未起訴他在石家莊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姦殺案」。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王書金上訴。法庭上,檢方出示了「1994年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姦殺案」中被害人屍體檢驗報告、現場勘查筆錄、證人證言等四組證據材料,通過這些證據向法庭陳述認為:王書金關於被害人屍體特徵的供述、殺人手段、作案具體時間、被害人身高等四大細節與案件實際情況不符。
法院對檢方的這些意見予以支持,認為「1994年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姦殺案」不是王書金所為,維持一審判處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
法律專家認為,按照法院的判決,證明王書金供述了一樁假罪行。那麼,他為什麼要說謊呢?
據王書金的辯護律師朱愛民介紹,王書金在供述「1994年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姦殺案」時,根本不知道聶樹斌已被當做兇手處決。但在得知聶樹斌案情況後,雖知道自己難逃一死,仍然想通過上訴來證明聶樹斌的清白。
朱愛民表示,目前王書金案仍在最高法死刑覆核階段,不管聶樹斌案是否冤案,王書金身背多條人命,死刑是難免的。但如果聶樹斌最終證明是被冤枉的,那麼「1994年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姦殺案」的真兇就是王書金,因為此前在法庭上,各方都承認這起案件的唯一性,即兇手不是聶樹斌就是王書金。如果聶樹斌案是冤案,王書金案就存在事實不清的問題,法院二審時認定「1994年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姦殺案不是王書金所為」的結論就是錯誤的,王書金案有重新審理的必要。
疑問三:聶樹斌案到底有沒有瑕疵?
目前法院認定「1994年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姦殺案」並非王書金所為,這一結果也得到了部分法律界專業人士的認可,因為這件案子過去了十幾年,如果主要靠王書金的口供支撐,從貫徹疑罪從無的法治精神來看,不認定這一樁犯罪行為無可厚非。
法律專家同時提出:疑罪從無適用於王書金,也應該適用於聶樹斌。單就「1994年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姦殺案」而言,王書金作案證據不足,那麼聶樹斌作案證據足嗎?
朱愛民稱他曾查閱聶樹斌案部分卷宗,他看到的只是一些客觀證據,如現場勘驗筆錄、屍檢報告等,但這些客觀證據存在瑕疵,比如屍檢報告上本來應該有兩名工作人員的簽名,但聶案屍檢報告上只有一名工作人員的簽名,另一名工作人員是蓋的印章。
此前,有輿論呼籲法院公開聶樹斌案的所有材料。河北省政法系統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王書金案與聶樹斌案是兩個案子,審王書金並不需要公開聶樹斌案所有材料,但王書金案庭審時涉及和聶樹斌相關聯的情節時,檢察院還是出示了聶樹斌案的相關證據,並允許辯護方查閱。
一位旁聽過王書金案庭審的律師告訴記者,因為案件發生在1994年,當時的案件辦理、審理工作質量跟現在比差距太大,拿現在的辦案標準看待20年前的卷宗材料,可能就會找出瑕疵,所以有關部門此前不願出示聶樹斌案全部材料也是這種考慮。
「我希望通過各方共同努力,促使此案得到公正審理,查明真相。」朱愛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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