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1月2日,太原市人民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對「12·13」案件熱點問題進行了回應。
疑問一:案發時間為12月13日,為什麼直到12月26日檢察機關才立案偵查?
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周茂玉表示,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在立案之前,需要進行必要的初查,以獲取相關證據。小店區檢察院接到報案,時間是12月13日下午19點。我們初步判斷,認為該事件背後極有可能隱藏職務犯罪,因此,小店區檢察院於案發當晚即展開初查。
12月14日,市檢察院聽取匯報後,認為案情重大、後果嚴重,於是決定抽調兩級院辦案力量成立12·13專案組。從12月13日到12月25日,檢察機關的取證工作一直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僅需要反覆比對、研判的視頻資料就調取了11段,時長達11小時51分鐘。12月25日深夜至12月26日凌晨,我們對相關證據材料進行審查後,作出立案偵查的決定,12月26日對王文軍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
疑問二:為何不以故意傷害罪立案,而要以濫用職權罪立案?
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周茂玉表示,以什麼罪立案偵查,取決於案件證據。現有證據表明,王文軍在出警過程中,違反公安機關執法辦案規定、濫用執法權,發生周秀雲非正常死亡事件,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因此,其行為已符合濫用職權罪的立案條件。
如果以故意傷害罪立案,前提是取得法醫鑒定結論,證明周秀雲的死亡與王文軍的行為之間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而法律明確規定,查明死亡原因應當進行屍檢。為了確保公平公正,我們根據家屬意願,提供了四家全國著名鑒定機構(河南科技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中國政法大學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供其選擇,也同意由其自行選擇鑒定機構。我非常理解受害者失去親人的痛苦心情,同樣對發生這種嚴重事件非常憤慨,也非常理解大家希望從重從快處理涉案人員的心情,但是檢察機關辦理案件必須於法有據。現有證據只能以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待屍體檢驗鑒定結果出來後,如果涉及故意傷害或者其他犯罪,我們將依法一併予以追究。連日來,我們一直積極與家屬溝通,希望其同意盡快進行屍檢,以便早日查明事實真相,給逝者以告慰,給罪犯以嚴懲。
疑問三:目前,王友志等人已經辨認出十一個打人民警,為什麼檢察機關僅對其中三人立案偵查?
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周茂玉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應當依法受到追究。檢察機關之所以對郭鐵偉、任海波兩人立案偵查,是因為我們獲取了比較紮實的證據。目前,我們正在對其餘民警進行逐一甄別,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堅決查處,絕不姑息遷就。
疑問四:案件何時能偵查終結?將會是個什麼結果?
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周茂玉表示,案發以來,兩級檢察機關專案組幹警夜以繼日地進行調查取證工作。截至目前,共收集固定書證48份,證人證言46份,犯罪嫌疑人供述14份,同步錄音錄像18次36盤17小時,走訪了大量群眾。檢察機關將秉持全面、客觀、公正的立場,依法盡快查明真相。辦案過程中,我們將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信息發佈的有關規定,依法及時公佈案件進展信息。作為檢察長,我將以對人民群眾、對法律、對案件當事人高度負責的態度,把此案辦成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的鐵案。在此,我向大家鄭重承諾:對於我所經辦的案件,我將終身負責!
此外,在新聞發佈會上,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汪凡代表太原市公安局,對死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向受害人家屬和社會,表示誠懇的道歉。
汪凡表示,12.13」案件的發生,暴露出太原公安隊伍治警不嚴的積弊,性質極其惡劣,教訓極其慘痛。因此,將在太原全市公安機關部署開展「正風肅紀、規範執法」大整頓,制定出台正風肅紀責任制,向隊伍積弊開刀,向執法亂象亮劍,全面整頓規範執法執勤工作,盡快扭轉太原公安形象。
【新聞多一點】太原民警疑打死討薪女農民工被調查
12月26日,一則「警察打死討薪女農民工,死亡後仍遭腳踩頭髮」的消息開始在網絡廣泛流傳,該消息稱,當事農民工因討薪與工地保安發生衝突,農民工被帶進派出所後挨打,其中一人死亡,一人被打斷4根肋骨。龍城派出所值班民警劉金潤則稱,網上說的「踩討薪女工頭髮」是有人在誤導網民。但據視頻顯示,民警確曾換腳踩女工頭髮。
26日晚,太原市公安局發佈通報稱,公安機關將全面配合檢察機關工作,對民警違法違紀問題,堅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