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芮田甜 昆明報道)據當地媒體15日消息,這起備受關注的校園砍人案一審判決被告人朱某某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4年。
2014年5月12日,因戀愛糾紛,男子朱某某翻牆進入雲南大學滇池學院女生宿舍,持刀刺傷其女友小熊及另一名女生小簡。其中小簡傷勢嚴重,左肺、左腎、雙上肢及臀部共有11處被刀刺傷,手術後脾臟被切除。據瞭解,朱某某與小熊因戀愛糾紛,遂到宿舍行兇。案發前一個月,朱某某還曾用石頭砸壞女友宿舍的窗玻璃洩憤。而朱某某刺傷小簡,是因懷疑其在他和女友之間作梗。
據警方通報,朱某某翻牆進入滇池學院女生宿舍區後,通過攀爬樓房管道進入二樓216號女生宿舍,與其女友小熊發生爭吵後,打傷小熊頭部,小熊的室友小簡在勸阻過程中被朱某某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傷。民警及時到達現場後,與學校保衛人員將欲逃跑的朱某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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