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李艷娟 昆明報道)據中共大理州紀委、大理州監察局通報:1月3日,雲南巍山縣拱辰樓發生火災事故後,大理州紀委、州監察局及時組成調查組開展調查,6名相關責任人受到不同程度處理。
劉喜樹,巍山縣文物管理所所長,對火災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監管責任。巍山縣監察局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張洪,巍山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原局長,對簽訂《巍山縣拱辰樓委託管理使用協議》帶來消防安全隱患負有直接責任。巍山縣紀委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字根,巍山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局長,對火災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監管責任。巍山縣監察局對其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左廷水,巍山縣分管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副縣長,對火災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大理州監察局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楊耀參,巍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對火災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大理州監察局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王利偉,巍山縣人民政府縣長,縣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火災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大理州監察局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其他國家公職人員在火災事故中涉嫌違紀行為的,紀檢監察機關將嚴肅追究責任。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1月3日,雲南省大理州巍山縣建於明代的拱辰樓因電氣線路故障引發火災被燒燬。該古樓已有600多年的歷史,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巍山的標誌性建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