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近日,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印發《關於軍隊子女學校和幼兒園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軍隊子女學校原則上移交地方人民政府舉辦或撤銷停辦,並明確,軍隊子女學校移交或撤銷停辦,所需費用由中央財政承擔。
《意見》同時對軍隊幼兒園的管理作出規定。軍隊幼兒園由軍隊繼續舉辦,部隊駐地學前教育資源能夠滿足軍隊人員子女教育需求的,原則上不再新辦幼兒園;確需新辦的,在軍區級單位現有編制內調劑解決。同一營區內舉辦兩所以上幼兒園的,應當合併。
據新華網報道,保障軍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事關廣大官兵切身利益,事關軍隊戰鬥力建設,事關國家和民族未來,制定頒發《意見》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戰略的客觀要求,是有效落實國家相關優待軍人子女教育法律法規的具體體現,是不斷增強部隊吸引力凝聚力戰鬥力的實際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