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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皇崗海關6千元放行問題車輛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2-06]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曾經,他們都是科級幹部,因原物流監控六科科長李國強從別的科室「取經」,制訂一個「生財」之道後,逐漸走向違法犯罪之路:每放行一輛問題車輛,物流公司會給他們6000元至10000元的好處費,科長、值班副科長、值班關員再按比例分錢。他們原以為這一走私鏈條「天衣無縫」,卻未料因一宗特大珍珠走私案暴露,多名關員落網。據羊城晚報報道,5日,8名原皇崗海關關員在福田法院受審,被指控涉嫌放縱走私罪和受賄罪。

案情暴露:

一走私案,牽出海關「黑幕」

該案緣起一宗「特大珍珠走私案」。

2012年6月25日,一批珠寶商將共計258.15公斤珍珠,偽報成96公斤「合金珠」,準備從皇崗海關走私入境,結果被海關查扣。珠寶商人緊急「公關」,用錢打通關係,結果拿回了起初申報的96公斤珍珠,但仍然有162.15公斤的涉案珍珠在扣。由於這批珍珠走私數量太大,驚動了皇崗海關緝私分局。緝私分局將這批不法珠寶商抓獲,隨後牽出了相關海關工作人員涉嫌放縱走私的內情。

根據檢方指控,當日,運載珍珠的貨車經過海關入境,時任皇崗海關物流監控處物流六科主任科員的邱博在查驗過程中,發現1箱涉嫌走私的珍珠。隨後,時任科長的李國強、值班副科長陳斌來到查驗現場,陸續查驗出另外5箱涉嫌走私的珍珠。

次日,李國強、陳斌明知有涉嫌走私珍珠沒有查出,依然要求邱博在未對涉嫌走私貨物進行徹底查驗的情況下,將案件移送給緝私部門。

2012年6月29日,皇崗海關物流監控處根據舉報短信,要求李國強安排人員對涉案貨櫃進行複查復驗。不過,複查過程中,幾名涉案關員依舊動了手腳,導致隱藏在普通貨物中的另外8箱涉嫌走私的珍珠未被查獲。2012年7月2日,該8箱珍珠隨普通貨物被放行。2012年9月19日,李國強、陳斌還安排陳文恆將96公斤珍珠放行。

「遊戲」規則:

海關放行,物流公司給好處費

案發後,檢察院通過拷問這條隱秘的走私鏈條,發現了走私犯罪背後的海關「遊戲規則」:此番捲入的皇崗海關物流監管處物流六科,他們負責進口貨物查驗,涉案的關員與幾個物流公司建立了固定的合作關係,有走私的,物流公司都會先打招呼,而他們在接到招呼後,則按照走私車輛的數量來收取相應好處費,放縱走私犯罪。

根據檢方指控,自2011年10月開始,時任物流六科科長的李國強指定黃延彬作為「聯繫人」,由黃延彬聯繫多家物流公司,約定相關物流公司的物流快件車通過轉關查驗台進關時,對查驗出涉嫌走私等違法行為的快件車予以放行。

具體的操作是:相關物流公司的快件車輛經過轉關查驗台時,一旦車輛需要查驗,物流公司的人員即將車輛信息告知物流六科的「聯繫人」,「聯繫人」再將車輛信息告知在轉關查驗台值班的副科長,副科長告知負責查驗的關員。

問題車輛被放行之後,物流公司的人員會按照事前約定的省內一輛車人民幣6000元,省外一輛車人民幣10000元的標準,將「好處費」交給「聯繫人」。

「聯繫人」收取「好處費」後,按照科長12%、不在轉關查驗台值班的副科長每人5%、在轉關查驗台值班的副科長17%、負責查驗的關員每人15%、聯繫人8%、留存科室經費8%的比例進行分配。

科長換人,「遊戲規則」不變

根據檢方指控,黃延彬於2013年3月調離物流六科後,受李國強的指定,由陳文恆接替「聯繫人」的角色。李國強於2013年4月調離物流六科,李武軍接任物流六科科長。雖然正副科長都換人了,但科室商量決定,繼續按照上述方式放縱走私和收取「好處費」。

陳斌自2012年4月至2013年11月任物流六科副科長,韓榮文自2012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物流六科副科長,張志敏自2008年4月至2012年11月任物流六科副科長,三人在任副科長期間,按照固定的比例收取「好處費」,甚至還利用在轉關查驗台值班的機會決定放行涉嫌走私的車輛貨物,收取更高比例的「好處費」。

經查,廣西梧州喬茂物流加工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國際貨運公司等物流公司的快件車在經過物流六科值班的轉關查驗台時,有多次被放行涉嫌走私貨物的行為,同時給予物流六科上述人員「好處費」。其中,廣西喬茂公司共給予「好處費」人民幣16萬元,深圳市五洲國際貨運公司共給予「好處費」人民幣6.6萬元。

多名海關人員先後實施共同的放縱走私行為、受賄行為,各自對其參與的行為負責。他們收受的賄賂款從幾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

當庭辯稱:

操作手法,從其他科複製

昨日的庭審,吸引了大批家屬以及深圳海關工作人員到庭旁聽。庭審預計兩天,昨天上午,第一被告、原物流六科科長李國強表示認罪,但對部分指控事實有異議。

庭審中最令人震驚的是,李國強向法庭辯稱,這個「遊戲規則」不是他自己創立的,操作手法和分配比例,都是他向其他科打聽來的,然後按照其他科的做法定下來。他這個說法,惹得旁聽人員一陣嘩然,議論紛紛。

李國強表示,自己一共收了7萬元左右,都用作日常消費了。該科20多個人,也並非都參與到分贓裡。他和其他副科長,以及有分過錢的關員,從來沒有說過這個事情,都是由「聯繫人」從中斡旋,然後分錢。關於分錢的時間,李國強表示並不固定,有時候三四天一次,有時候一個月三四次,有時候幾個月都沒有。

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審理中。

      責任編輯:ShelleyP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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