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5名持學生簽證來到澳大利亞的中國人因參與一個販毒團伙,從中國走私大批冰毒入澳而被判監禁。
據環球網援引《時代報》報道,墨爾本郡法院法官13日告訴這些男子,甲基安非他命(即冰毒)「對我們的社會造成無法估量的破壞」,因此判處他們最高監禁9至4年不等。
法官迪恩(Mark Dean)提到,5名被告都是年輕的初犯者,年齡在23至25歲之間,其中4人服刑後將被遣返回中國。
25歲的黃利明(Liming Huang音譯)和23歲的吳俊業(Junye Wu音譯)承認策劃走私商業數量的邊境控制藥物來澳,這種罪行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25歲的李寧(Ning Li音譯)承認策劃走私可市售量的邊境控制藥物來澳,最高可被判監禁25年。
25歲的余明(Min Yu音譯)和23歲的洪旺豪(Wanghao Hong音譯)都承認走私可市售量藥物。
除吳俊業外,其餘4人還承認了一項處理犯罪所得罪名,總計超過100萬澳元(約合人民幣484萬元),他們將這些錢從澳大利亞劃入在中國的銀行賬戶。
報道稱,幾名被告的罪行發生在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期間,被拘捕時他們已經持學生簽證來澳多年。
法官說黃利明在團伙中擔任「重要而且很受信任的角色」,包括聯繫毒品供應者並提供地址,通過郵寄方式走私了大約1.8公斤的純冰毒。
法官也形容吳俊業在團伙裡的角色「重要且受信任」,他進口了916克的毒品。他說李寧是團伙裡的高級人物,策劃進口了387克的毒品。
余明被捕時,警方從他的臥室裡搜出分別裝在79個袋子裡的122克純冰毒,而洪旺豪也在家裡隱藏了88克的純冰毒。
吳俊業完成了國際商務文憑的課程,並遵守嚴格的保釋令,但法官說其他人都沒有怎麼認真上過學。法官認為所有被告都有良好的改造前景,將可以忍受與家人朋友分離期間經歷的艱苦。他還說他們的認罪答辯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們的悔疚,也可以省去漫長且複雜的審判流程。
黃利明被判監禁9年,至少服刑7年;余明被判監禁7年,至少服刑5年;吳俊業被判監禁6年,至少服刑3年零9個月;李寧被判監禁5年,至少服刑3年;洪旺豪被判監禁4年零9個月,至少服刑2年零9個月。除了吳俊業之外,其餘4人都已經在羈押所裡服刑71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