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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終宣判 一船長獲刑8年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2-16]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國際在線消息,2012年轟動一時的香港南丫海難繼13日香港法院判決海泰號的船長誤殺罪名成立之後,16日更判決八年的刑期,終於在司法程序上為那場悲劇劃下一個句點。

2012年10月1日晚上,南丫四號滿載乘客出海,結果被另一艘船海泰號撞上,不久之後沉沒,造成39人不幸遇難。2015年2月13日,香港高等法院判決海泰號船長黎細名39項誤殺罪名成立,16日中午判決黎細名入獄八年。而南丫四號的船長周志偉只有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立,判決入獄九個月。

有死難者家屬表示,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都不能彌補失去親人的痛苦。

「說真的,三十九條人命,不是這樣的判決就可以抵銷的。但我自己也明白,逝者已矣,而且兩個船長的確也年紀大了,對他們來說已經承受了很大壓力。下半生無論蹲多少年監獄,對他們來說,對他們的家人來說,同樣也都是很大的打擊。」

而還有家屬仍然無法原諒和釋懷。

「對我來說,他們有罪,甚至如果香港有死刑的話,那都不夠補償。我不會因為他們年紀大什麼的(就能原諒他們),因為這個教訓是我們(承受)的。」

法官指出,黎細名導致海泰號撞上南丫四號,並不是他一時沒注意,而是舉止遠低於專業水平,應該視為罪行。而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相對來說錯誤就少很多。法官並希望司法裁決能夠幫助家屬走出陰霾,面向未來。而家屬則呼籲特區政府盡快起訴案件中失職的官員。

      責任編輯:Jos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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