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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將建立微信舉報平台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3-02]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環境保護部3月2日召開新聞通報會,受部長陳吉寧委託,環保部副部長潘岳向新聞界通報了新《環保法》1月1日生效以來的進展情況,並強調新班子將更加重視環境法治建設。

據光明網報道,潘岳介紹說,陳吉寧部長指出,新《環保法》為新時期加強環保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礎,現在突出的問題是執法弱,大量環保法律法規得不到遵循。全國環保系統要狠抓行業監管,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加強環境執法人員職業培訓,廣泛開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教育,下大力提高環境執法隊伍能力素質,確保依法履行職責、行使權力。環保系統要認真貫徹落實新《環保法》,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嚴肅查處環境違法問題。對企業違法要嚴格查處,地方政府和部門違法的也要依法查處,面對大量違法嚴重、影響惡劣的案件應該拿出硬辦法。要全面實行陽光執法,每月向社會公佈群眾舉報投訴重點環境問題處理情況、違法違規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名單和處理整改情況。

同時,陳吉寧部長還明確要求建立微信舉報平台,支持和動員全社會力量與環境違法行為作鬥爭。特別強調要大力推進信息公開,充分利用輿論力量,營造強大的輿論聲勢,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積極監督環境領域及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凝聚全社會保護生態環境的正能量。

潘岳說,環保部新領導班子高度重視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專項巡視情況和整改要求。陳吉寧部長指出,要把巡視問題整改落實與貫徹實施新修訂的《環保法》相結合,抓緊篩選一批、查處一批、處分一批、通報曝光一批環境違法典型案件。

潘岳說,陳吉寧部長的這些新要求,對環保部認真貫徹實施新環保法,推進環保依法行政,重新提振系統士氣,重新贏得公眾信任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潘岳隨後通報了新《環保法》生效以來的執行進展。

據不完全統計,新法生效兩個月左右的時間裡,實施按日計罰案共15件,個案最高罰款數額為190萬元,罰款數額達723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實施限產、停產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部分地方環保系統執行新法力度大。如杭州市環保系統實施新法,一舉端掉12個違法染色加工窩點,行政拘留26人。部分地方環保部門綜合運用新法賦予的執法手段,顯示出特殊威力。如廣東省深圳市環保部門對偷排廢水的恆進五金製品有限公司查封、扣押排污設施,責令停產整治,並處罰款20萬元。河南省尉氏縣吉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直排,環保部門查封排污設施,責令停產,對負責人移送拘留。

公檢法積極介入新《環保法》實施,環保行政執法得到司法機關有力支持。最高法院在全國18個省設立了382個環保法庭、合議庭或巡迴法庭。最高檢察院於今年1月29日發佈了落實四中全會決定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大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力度,探索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並要求各級檢察機關開展「破壞環境資源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加強與環保行政執法部門的溝通與合作,建立信息交流反饋、重大案件通報等機制。

新《環保法》生效以來,各地公安機關已對部分環境違法案件責任人實施拘留。如四川省公安機關今年1月成功偵破一起重大污染環境案,「中明環境治理有限公司」涉嫌違法處置工業危險廢物,公安機關對包括公司總經理在內的12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目前正在進一步偵查中。如河北省唐山市公安機關1月以來已偵辦涉及環境污染刑事案件58起,刑事拘留42人。河北滄州市中級法院組織1月21日指導5個縣法院對9起污染環境犯罪案公開宣判。湖北黃石市下陸區法院2月8日因向大氣排放含砷廢氣而判決6家企業14名責任人。各地法院最近還相繼受理和審判了一批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江蘇省泰州市環保聯合會針對6家化工企業違法排污污染公共水域案,成功提起環境公益訴訟,江蘇省高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要求6家企業承擔6.1億元環境修復費。

潘岳強調,上述案例說明新《環保法》執行開局良好,但目前的成績還遠遠不夠。新《環保法》是一部凝聚了黨心民意的法律,是一部能對民怨極大的污染現象重拳出擊的法律。它的貫徹執行是國家在新常態下平衡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制度支撐,它的實施效果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對於污染治理的迫切需求能否得到滿足。環保部門必須統一認識,鐵腕執法,不折不扣把新法貫徹落實到位。任何悲觀、畏難、怠惰的態度都是中國環保人的恥辱;任何放任、迴避、慵懶的行為都是中國環保人的失職。

環境保護部澄清對新環保法認識的幾個誤區

在環境保護部3月2日召開的新聞通報會上,副部長潘岳表示,陳吉寧部長對新《環保法》的執行非常重視,要求對地方環保部門在執行新法中存在的一些模糊認識予以澄清。根據瞭解,目前地方環保部門至少有八個方面的認識誤區:

一是認為新法過於嚴格,實踐中違法者眾多,「法不責眾」,致使新法難以真正落實到位。有企業反映被市場和環保的雙重壓力壓得喘不過氣了,政府的環境執法能否寬鬆一點?這種認識顯然是錯誤的。違法普遍,不僅反映企業守法意識薄弱,同時也說明以往環境執法不夠嚴格。新《環保法》基於我國環境問題嚴重的現實,提出了一系列嚴格措施,這是完全必要的,體現了黨中央對環保的高度重視,必須嚴格執行。今後環境標準還將不斷變嚴,這是大勢所趨。對企業來說,下決心重視環保是唯一出路。

二是認為新法是一把「雙刃劍」,在嚴懲違法企業的同時,也給環保部門設置了過多、過嚴的追責機制。一些地方環保部門抱怨新法規定的執法者瀆職問責內容太多,環保成了「高危行業」。部分環保執法人員有畏難心理,不願意認真貫徹實施新法。這種心理是錯誤的。首鼠兩端必然導致疏於職守、失職問責。去年底召開的全國環境監察會議指出,「兩高」環境犯罪司法解釋出台至今,仍有八九個省區沒有查處一起環境犯罪案件,而這些地方實際上都存在著比較嚴重的環境違法現象。各地環保部門必須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完整履行規定程序,恪盡職守,這樣才能免於問責,才能對人民群眾問心無愧。

三是認為改善環境質量關鍵在地方政府,但新法過多地將責任賦予環保部門,權責不一致,環保部門「小馬拉大車」的情況將越發嚴重。這種說法太片面。新法已明確了地方政府對環境監管執法負領導責任、企事業單位承擔主體責任、社會發揮監督作用。各級環保部門不僅要盡到主管部門的責任,還應當結合本地實際,推動同級人民政府進一步明晰各有關部門的職責、任務,並善於運用新法規定的「環境監察」機制,促進地方政府將環保責任落到實處。

四是認為新法規定了查封扣押、治安拘留等措施,但實踐中還存在一些不是很好操作的問題。對此,環保部單獨或者會同有關部門發佈了有關配套文件。我們一方面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要求,繼續組織執法培訓,更好地理解好、執行好配套文件,另一方面將針對實際情況,認真研究,及時提出新的指導性意見。

五是認為新法雖然規定了按日計罰等處罰措施,但錢罰得仍少,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違法成本低」的問題。這也是片面的。解決違法成本低的問題,不能僅僅依靠罰款。通過嚴格執法,促使企業不敢偷排、漏排以及超標排放,並保持持續穩定的達標排放,才是解決違法成本低的根本。各級環保部門從嚴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時,對拒不改正的,除實施按日計罰外,還應當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據新法移送公安拘留,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提高環境違法的成本。

六是認為地方環保部門人手有限,執法裝備差,難以滿足執法需要。對此,環保部一直在加強協調,努力為地方環保部門開展執法監管創造良好條件。新《環保法》明確了環境監察機構的法律地位和基本職能;引入了環保部門對下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監督機制;明確了鄉鎮政府的環保職責。國辦發佈的《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明確要求地方政府應當在經費、裝備、人員素質等方面保障環保執法需要。各級環保部門先不要怨天尤人,而要充分用好用足這些已有的規定。

七是認為新法規定很好,但解決中國的環境問題,關鍵並不在立法,一些體制機制上的問題不解決,再好的法也沒用。這不應太擔心,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環境保護部正在積極研究推進改革。各級環保部門不能等、不能靠,更不能以此為借口消極怠工,要在現有法律法規和職能規定基礎上,通過嚴格執法推進改革進程,通過深化改革加快法律落實,使兩者互促互進、相輔相成。

八是認為我國各地情況千差萬別,新法執行過程中必然會走樣。這也不應太擔心。根據我國立法體制和正在研究修改的《立法法》,有地方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和政府,可以結合本地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制定地方性環保法規和規章。環境保護部將加強對各地方環境立法的跟蹤,及時分析各地立法經驗,並通過適當方式,指導和推動地方環境立法和執法工作。

潘岳表示,也許問題還不止這8個方面,對於新法實施後還會出現的新問題、新矛盾,希望大家及時提出來,環境保護部決不迴避,都會和各級環保部門共同探索、認真研究,邊干邊改,求真務實,探索出一條執法新路。

      責任編輯:文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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