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病保險制度,正在為「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的困局破題。但如何全面實施成為老百姓關注的問題?依據六部委規劃,未來保險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保障標準以患者年度計的高額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斷標準,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操作方式為政府部門確定報銷等政策,通過招標選定承辦的商業保險機構。
據光明網報道,事實上,這也是政府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服務模式。在這一模式中,大病保險的籌資來源為,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不再額外增加群眾個人繳費負擔。據衛生計生委的相關統計數字顯示,這一模式在以往的運行中已經取得一定經驗,截止到去年三季度,全國共有13家保險公司在全國27個省373個統籌地區開展了大病保險,覆蓋城鄉居民6.5億人。
有以往的經驗,或許在新的一年中,大病醫保全面推行可以順利實施,但不可忽視的一個事實是使用資金將會成為壓力。2015年2月10日《中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報告2014》發佈,預測2017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就將出現當期收不抵支的現象。到2024年就將出現基金累計結餘虧空7353億的嚴重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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