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中國紀檢監察報上就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發文,文章提到,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組織開展「增強黨性、嚴守紀律、廉潔從政」專題教育活動,教育幹警充分認識周永康、薄熙來等人踐踏法治、破壞黨的團結、搞非組織政治活動的嚴重危害,徹底肅清周永康嚴重違紀違法對法院工作造成的惡劣影響,引導幹警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堅決做到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以下是原文:
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強調:「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則必然禍害國家和人民。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就是要依法設定權力、規範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必須同步推進廉政機制建設,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各級人民法院必須增強危機感、緊迫感和責任感,充分認識在司法體制改革中同步推進廉政機制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在改革試點工作中注意把司法體制改革與廉政機制建設有機銜接起來,確保每一項改革措施都能體現懲治和預防腐敗的要求。
全面落實「兩個責任」,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新的成效
2014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四次全會和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全面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工作部署,推動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各級人民法院黨組普遍強化了「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主體責任意識,採取有效措施切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常思常議,並與審判業務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實。通過建立約談制度、簽訂責任書、組織專項考核等方式,推動黨風廉政責任層層落實。探索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機制,全年共對73名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履職不力而導致嚴重後果的法院領導幹部進行問責。
以零容忍態度懲治司法腐敗。各級人民法院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以最堅決的意志、最堅決的行動掃除政法領域的腐敗現象」的指示精神,探索建立上下聯動的查案工作機制,切實加大對法院幹警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強化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紀律懲戒工作審核把關工作機制,堅決糾正查處不力問題,努力做到「查案無禁區,懲腐零容忍」,堅決清除法院隊伍中的害群之馬。全年共立案查處違紀違法幹警2108人,結案處理1937人,同比分別增長154.3%和172.8%,充分發揮了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懾作用。
持之以恆推進作風建設。各級人民法院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開展法院幹警在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兼職清理工作,共有31人辭去兼任職務。將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立案難、訴訟難、執行難」和「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等問題作為重點,認真開展專項整治。
切實加強紀律教育和廉政教育。最高人民法院組織開展「增強黨性、嚴守紀律、廉潔從政」專題教育活動,教育幹警充分認識周永康、薄熙來等人踐踏法治、破壞黨的團結、搞非組織政治活動的嚴重危害,徹底肅清周永康嚴重違紀違法對法院工作造成的惡劣影響,引導幹警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堅決做到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各級人民法院紮實開展廉潔司法教育活動,以編發警示教育案例選編、發送廉政親情寄語、編發法官行為指引等方式,幫助幹警滌蕩思想靈魂、建設精神家園,引導幹警守住做人、處事、用權、交友的底線。
切實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各級人民法院全面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建設,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司法巡查工作,切實強化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協管監督。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五個嚴禁」、任職迴避、防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等制度,研究制定主動接受案件當事人監督的規定,推動各級人民法院廣泛建立向案件當事人隨案發送廉政監督卡、進行廉政回訪等制度,強化對審判權運行的常態化監督。支持紀檢監察部門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創新監督機制,突出工作主業。建成覆蓋全國四級法院的網絡舉報體系,加強舉報線索管理,不僅方便了群眾監督,同時強化了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舉報線索受理核查工作的實時監督指導。
認真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各項任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關於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對人民法院承擔的各項任務進行細化分解。認真履行對行政機關進行司法監督的職責,大力加強行政審判工作。積極參與國際追逃追贓、規範減刑假釋、打擊行賄犯罪、開展反腐宣傳等工作,為深入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做出了貢獻。
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使各項改革措施體現懲治和預防腐敗的要求
要強化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協管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將發生一些結構性改變,與之俱來的則是廉政風險點的變化和轉移。例如,人財物省級統管後,省級法院人財物管理部門的廉政風險將隨著權力擴大而增加,地方有關部門對省以下法院的同級監督則將隨著管理體制的改變而相對弱化。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我們的監督措施跟不上或者不能落到實處,就有可能在廉政風險的防控方面出現縫隙和漏洞,並直接影響到改革的成效。
在人財物省級統管的改革中,各級人民法院要注意完善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領導班子的監督機制,尤其要切實加大對省以下法院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協管監督力度。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司法巡查工作,通過優化巡查方式、加大巡查頻次、注重成果運用等措施,增強司法巡查發現和解決問題的效果。要綜合運用上級法院派員參加下級法院黨組民主生活會、責成下級法院主要負責人到上級法院檢討責任、上級法院黨組約談下級法院主要負責人等方式,切實加強對下級法院領導班子成員尤其是一把手的監督。要完善上級法院監察部門對下級法院監察部門的領導、指導機制,推動人民法院監察工作雙重領導體制的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
要強化對合議庭和獨任法官權力行使的監督制約,有效防控廉政風險。辦案責任制的建立,也使司法權行使的廉政風險逐步從院、庭長向合議庭和獨任法官身上轉移。辦案責任制改革中,各級人民法院要注意健全對合議庭和獨任法官監督制約機制,把充分放權和有效控權有機銜接起來。要重新排查、評估合議庭和獨任法官可能面對的廉政風險,重新構建審判執行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要進一步規範和加強人民法院內部監督機制,進一步細化院、庭長審判監督權和審判管理權的程序規則及權力邊界,同時要進一步探索廉政監察員的配置方法和履職方式,切實加強紀檢監察部門和廉政監察員對合議庭和獨任法官權力行使的監督。要科學設計對合議庭的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合議庭成員定期交流機制,完善合議庭工作規程和管理制度,防止合議庭成員因長期共事形成「利益共同體」,從而引發腐敗窩案。要全面推進陽光司法機制建設,確保到2015年底形成體系完備、信息齊全、使用便捷的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
要建立符合法官職業特點和司法規律的法官懲戒制度,督促法官公正高效廉潔司法。建立一套既能對法官違紀行為及時進行懲戒,又能保證法官獨立公正辦案的職業懲戒制度,是本輪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各級人民法院要結合改革試點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法官職業特點和司法規律的法官懲戒制度。要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部署,研究建立以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倒查問責制為核心內容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通過科學確定追責主體、追責範圍、追責方式及免責條件,實現職業懲戒與職業保障的統一平衡,既保證「權責對等」、「失職必究」,又避免過度追責導致法官不敢負責。要科學設計法官懲戒委員會的設置方式,既要在法官懲戒工作中體現「黨管幹部」、「責權一致」原則,又要適度引入社會監督,提高法官懲戒工作的公信力。要明確法官懲戒委員會與法院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責分工,法官懲戒委員會原則上只負責錯案認定和責任劃分,形成對法官違紀違法行為的懲戒意見,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則應繼續負責法官違紀案件調查取證以及對法官以外人員的調查懲戒工作。
要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堅持嚴格、公正司法,依法嚴懲腐敗犯罪。完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進一步深化司法公開,保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嚴格規範減刑、假釋工作,對腐敗犯罪分子,不論其職務多高、權力多大,都依法嚴懲。要嚴懲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犯罪,嚴懲食品藥品管理、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土地出讓等領域的職務犯罪和商業賄賂犯罪。完善對外逃腐敗犯罪分子依法審理程序,無論其逃到哪裡,都要堅決繩之以法。進一步加大對行賄犯罪的懲治力度,減少腐敗犯罪。加強與有關方面協調配合,共同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打鐵還需自身硬。新形勢、新任務對各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和紀檢監察幹部的思想作風、能力素質、紀律約束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級人民法院黨組要更加自覺地擔負起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各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部門要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更好地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同時要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監督,防止「燈下黑」的問題,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法院紀檢監察隊伍。
各級人民法院和廣大法院幹警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定信心,開拓進取,紮實工作,埋頭苦幹,以公正廉潔司法的實際行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