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王玨 北京報道)此間北京專家認為,當前,中國在官員財產申報方面有了很大的進展,報告的主體範圍甚至比發達國家更寬泛,但只有申報、內部核查的環節,而沒有向社會公示的環節,使得這一制度的效力可能縮水。
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對香港文匯網指出,通過推進官員家庭財產和有關事項申報、核查、公開,而進行防腐、反腐,是世界上許多國家、地區治理腐敗的成功經驗。近幾年來,中國內地在這方面也已經跨出了第一步申報和第二步核查,而且已經做的比較成熟和規範,涉及範圍也相當廣泛,但第三步——公開,特別是向社會公眾公開,還沒有做,因而這個制度的效力可能縮水。這是因為,沒有公開就沒有公眾監督,申報者即使少報、瞞報,如果沒有廣大公眾的參與,組織上也不可能一一發現。只有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申報一旦公開,申報者的非法財產和少報瞞報的問題就都隨時可能被群眾舉報。此外,沒有公開,難於使廣大人民群眾建立起對政府和公權力行使者的信任。在整個公務員隊伍中,廉潔和基本廉潔的官員畢竟是大多數。但是你不公開官員的財產,人民群眾就可能因個別官員的腐敗對整個公務員隊伍的廉潔發生懷疑。你公開了,少數腐敗分子暴露和被清除,政府的公信力不僅不會降低,反而會不斷提高。
姜明安認為,官員財產申報公開雖然不是反腐敗和防止公權力異化的唯一有效的措施,但無疑是反腐敗和防止公權力異化的一項最重要的措施,沒有理由對這一措施棄而不用或久拖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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