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對王敏的採訪,幾度因他泣不成聲而中斷。他的哭聲,時而低沉壓抑,時而撕心裂肺,其中不乏對自己罪孽深重的懺悔,而更多的則是對紀律審查的恐懼。
據中紀委網站報道,2015年2月17日,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因涉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2000餘萬元等問題,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敏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面對記者,王敏述說了自己貪腐墮落的心路歷程,「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說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後是鬼……」。王敏典型的「兩面人」特質,耐人尋味,發人深省,其警示作用之大,值得每一個領導幹部深思。
一面大講紀律和規矩,一面仍不收斂不收手
古人說:「欲知平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圓,則必規矩。」規矩,是一種約束,一種準則。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一個黨員領導幹部如果無視紀律、不講規矩、不守底線,必然「踩雷」、「觸電」,甚至滑向腐敗墮落的深淵——王敏違紀違法事實就充分印證了這一點。
王敏常常把「守紀律講規矩」掛在嘴上,在檢查考核市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市委傳達學習省委會議精神、全市領導幹部學習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等會議上,一再大講領導幹部「要深刻理解嚴守政治紀律的嚴肅性,時刻緊繃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這根弦」,可謂語重心長、情真意切。就在王敏落馬當天,他在全市領導幹部大會上作廉政警示教育報告的新聞,仍然充斥當地媒體的頭版,甚至頭條。這些報道無一例外地告訴讀者,這是一個黑色幽默。
在不少濟南幹部看來,對「王敏落馬」感到意外。他們認為,「王書記」慷慨陳詞,緊扣「紀律和規矩」,「上連天線、下接地氣」,這是他的一貫風格,沒有「不對勁的地方」。
為了樹立自己的形象,王敏將許多紀律和規矩寫在文章裡、講在會議上。說起用人,他講「堅決整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和突擊提拔幹部等問題」;說到反腐,他講「要始終保持查辦案件的強勁勢頭,對腐敗分子,不論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堅決懲處」。
這些義正言辭的講話,表面上熱熱鬧鬧、振振有詞。但他內心深處,卻視黨紀如無物,就在十八大以來嚴懲腐敗的高壓態勢下,依然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中央八項規定出台,特別是中央整治「會所中的歪風」通知下發後,王敏仍然置若罔聞,於2014年6月,借在中央黨校學習之機,潛入濟南一家房地產公司總經理趙某在北京的會所吃喝玩樂。
在查扣王敏及其家人收受的錢物中,僅十八大以後收的購物卡就多達173張,佔其收受購物卡總額近四分之一;收受商人、官員賄賂200餘萬元,佔其受賄總額的12.1%。
當「收」成了習慣,「要」也就順理成章、毫無顧忌了。王敏時常向有「利益輸送」的關係人索要錢物。僅十八大以來,他借到北京參加中央全會、「兩會」等機會,多次給趙某打電話,明示暗示讓其送錢。
同樣是在十八大後,王敏為一己私利,把黨的紀律當作耳旁風,多次找山東省某市領導,請其為自己女婿孫某與他人合辦的山東一家置業有限公司弄塊地搞開發。在王敏的撮合下,孫某選中了該市最好的一塊150多畝的土地。後孫某反悔,違反規定取回了1億多元的競拍保證金,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
「矩不正,不可為方;規不正,不可為圓。」長期以來,王敏漠視紀律,不講規矩,不拿中央當「幹部」,背離黨的要求和規定,自行其是,膽大妄為,恣意踐踏黨的紀律,最終釀成人生苦果。
一面大談廉潔,一面大肆斂財
「一個班子,尤其是黨委書記過不了廉潔關,就沒有擔當的資格」,「一個幹部,能成長到局級,不容易,大家都不願意他犯錯誤、挨處分,但一旦犯了錯誤,誰都管不了,有紀律在那兒放著!」王敏常在各種會議上大談廉潔,「苦口婆心」教育幹部。
他張口「廉潔」、閉口「清正」,迷惑了不少幹部和群眾。在他被調查後,很多幹部覺得「不可思議」、「怎麼可能」,對他「落馬」感到非常吃驚。
在他道貌岸然的偽裝下,濟南市的很多人認為他乾淨、幹事,有很濃的為民情結;不少幹部對他尊敬有加,把他當作勤廉兼優的學習榜樣;更有一批老同志念念不忘當年「小王」的自律與敬業,覺得他是個好幹部、好苗子。
在山東,關於王敏的舉報並不多。中央巡視組巡視山東時,接到有關他的問題反映也不集中。這是因為王敏有個所謂的「原則」,就是「兔子不吃窩邊草」,在自己直接負責的工作範圍,不幫人謀私利,以免搞得烏煙瘴氣;不收下屬的錢,以免買官賣官。他還禁止家屬在自己主政地方經商謀利或干預工作。
其實,這些都是王敏的「障眼法」。在表演的背後,他貪婪的一面表現得淋漓盡致。2005年,王敏結識濟南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總經理趙某,從此拉開了相互利用、權錢交易的「二人轉」序幕。
當權力遇上利益,在各種誘惑之下,失去了定力,則必然被「圍獵」。王敏需要的是房地產大亨的金錢,而趙某看中的則是王敏手中的權力。王敏明白一旦和趙某糾結一起,必然是權錢交易,但為了滿足自己的貪慾,他急不可耐地「飛蛾撲火」,和趙某一拍即合、勾肩搭背,迅速結成了利益同盟,心甘情願地接受了趙某的「圍獵」。
貪慾的閘門一旦打開,就如決堤的洪水一瀉千里。近十年來,在王敏的力挺下,趙某的生意順風順水,財源廣進。基於為趙某提供了諸多便利,王敏向其索賄的底氣十足,儼然把趙某當成了自家的「錢袋子」和「提款機」。趙某則對王敏「知恩圖報」,先後向其行賄現金、房產、名人字畫等錢物累計達人民幣1800餘萬元。
以利相交,利盡則散;以權相交,權盡則棄。趙某被捕後,王敏害怕與其經濟交往被牽出,惶惶不可終日,極度煎熬,幾乎崩潰。他在《懺悔書》中說:「夜夜難以入睡,幾乎天天半夜驚出一身冷汗,醒來就再也睡不著,總想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出事。白天常常魂不守舍,省委通知開會,怕在會場被帶走;上班時怕回不了家;上級領導約去談工作,也怕是借題下菜。開會時在台上坐著,往往心不在焉,只得強打精神撐著;一個人時,唉聲歎氣,多次用拳頭敲打自己的腦袋,發洩胸中壓力。」
即便如此,王敏仍心存僥倖,總覺得趙某不會將他供出來,直至被帶走接受組織調查那一天,還對其抱有幻想。
記者採訪王敏時,他提起這些齷齪勾當,一再說到,自己違紀違法問題,主要發生在商人圈、官員圈、親友圈裡。從熱衷於被人圍獵,到積極迎合甚至主動沉醉於金錢、權力及聲色犬馬的圍堵中,樂不思蜀。
剖析王敏案件,可以深刻地領會到「當官發財兩條道,為官心中要有戒」的真諦。面對社會誘惑多、陷阱多,當官已是高危職業。天上掉餡餅之時,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時,一旦貪腐,什麼都沒了,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
一面嚴責身邊工作人員 一面驕縱親屬子女
在同事眼裡,王敏對下屬以嚴厲著稱,不接受下屬的請托事項,不允許搞「烏煙瘴氣」,對工作搞不上去的地方和當事人毫不客氣。其上一任秘書戚某跟著他一幹就是九年,有三次提拔機會,但王敏明確表態不能「特殊照顧」,直到2012年戚某才得以任用。他從來不允許秘書幫別人請托私事或者轉送禮物,知道了他的脾氣,時間一長,秘書也就不敢這麼做了。
王敏事發後,戚某在配合組織調查時,哭著說自己裝修住房的時候,王敏還特意叮囑他:「需要錢告訴我,千萬不要犯錯誤。」和一些領導幹部拿秘書當作「心腹」,一腐俱腐、一損俱損不同,王敏對秘書管教顯得特別嚴格。只是讓戚某大感意外的是,就是這樣一位平時「嚴於律己」的領導,背後卻大肆斂財、追求享樂。
擔任濟南市委書記後,王敏曾在大會上明確講,濟南的幹部不要去他家裡。他不在家時有幹部送了東西,他都馬上退回去。一來二往,濟南的幹部就沒人敢給他送了。然而,他的所作所為只是為了在身邊工作人員和下屬面前極力塑造一副清正廉潔的形象,而對家人他卻是嬌寵縱容的另一副模樣……
除濟南以外的請托人給王敏行賄,他毫不避諱地當著家人的面收錢收物。一開始,家裡人也擔心,但王敏總是滿不在乎地說「這是朋友送的,都是正常交往,沒有關係。」一來二往,家人也就對這些往來坦然受之,收錢的膽子也越來越大,收受的錢物也越來越多。
王敏不僅自己在生活上追求奢靡,還帶領家人「有福同享」,步入了「購不厭累」、「住不厭精」、「賭不厭多」的腐敗三部曲。
2005年,他主動將妻子介紹給趙某,並對趙某說,「你這個阿姨人很好,和她處不好的人肯定有問題。」心領神會的趙某對王敏妻子百般討好,主動帶其到北京、香港、澳門旅遊、購物,從名牌衣服到名牌手提包,哪個好、哪個貴就買哪個。2008年,在王敏默許下,趙某為其女兒購買住房。趙某還多次帶王敏妻子去澳門賭博,王敏妻子不用出賭資且「分紅」。對於這些,王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從未覺得有什麼不妥。
為了讓女兒一家過上所謂的幸福生活,王敏縱容女兒在趙某的公司長年「吃空餉」,並多次打招呼、拉關係、鋪路子,幫助女婿承攬工程牟利。
放縱妻子、女兒、女婿,整個家庭形成了以王敏為核心,夫妻聯手、全家上陣、共同斂財的鏈條,陷入了「物質生活享樂化、精神生活頹廢化、家庭生活逐利化」的泥沼。
東窗事發之後,面對記者的採訪,王敏掩面痛哭,「是我把他們引向了錯誤的道路,這不是愛而是害……我沒有帶好頭,作為家庭主心骨,這個上梁沒有擺正。」
「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是人生幸福生活的港灣。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守住和呵護好溫暖的「安樂窩」,才能終生安全、闔家幸福!
一面高談理想主義一面丟棄黨性原則
2009年,王敏在總策劃拍攝電視劇《知青》時,為顯示自己是一個有信仰、有追求、有奉獻的人,要求電視劇突出為理想、為集體、為他人這個主題。不僅如此,王敏還為該劇主題曲作詞。「難忘那蒼茫歲月/吶喊著溫暖的春天/磨練伴隨著無怨無悔/展開人生的風帆······」在這首名為《曾經》的歌曲中,王敏根據自己4年的知青歲月,寫出了對那段「激情燃燒歲月」的感懷。
與之類似,在策劃指導電視劇《闖關東》時,他要求極力突出民族英雄主義,通過電視劇《老農民》表達對農村現實生活和農民精神世界的關注。這都是王敏用以詮釋自己革命理想主義的例證。
王敏自詡對黨忠誠。熟悉他的人說,「他感情豐沛,每當講起這些,總是慷慨激昂、熱血沸騰,他甚至放言『有誰對黨不敬,我會同他拚命』。」他常常對身邊的人談起,自己出身革命家庭,父親在戰爭年代光榮入黨,牛棚歲月告誡子女「相信組織」。幼兒園時就歌唱黨的光輝,共產黨、毛主席是最早認識的幾個字。入黨時,興奮得整夜與人長談,在田野上激動奔跑,立志為黨的事業奮鬥終生。改革開放以來,在黨的培養下,他從知青到大學生,從機關普通一員到高級領導幹部,承擔起治理一方的責任……
王敏喜歡看紅色影片,常常獨自坐在客廳一遍一遍地看。每當看到片中的英雄人物奮不顧身,看到革命烈士壯烈犧牲,他都激動難抑、淚流滿面。就連他的妻子都感到疑惑,這些影片他幾乎沒有遺漏全都看過,有的還看過幾遍、十幾遍乃至幾十遍,依然感動至此。可當記者問他,既然常常主動看紅色影片,會不會聯繫自己的所作所為去反思?王敏幾乎是不假思索地作答:「不會,從來不會。當時的感動是真的,但第二天自己想做啥還做啥。」
標榜理想主義者的王敏,在人前「信誓旦旦」,做足表面文章,卻把革命理想束之高閣,作為精神偶像,從未真正將其作為行動指南和行為遵循。隨著市場經濟的大潮,隨著自己職務的提升,隨著各種誘惑的增多,他黨性丟棄了、理想坍塌了、信念動搖了,導致政治上變質、經濟上貪婪、道德上墮落、生活上腐化!並由此產生了人生苦短的情緒,及時行樂的情緒,苦盡甘來的情緒,攀比奢靡的情緒——
1992年,王敏從美國參加培訓班回到北京,經熟人介紹,和幾個商人一起去豪華酒店吃喝玩樂,儘管只是一面之交,王敏就「入鄉隨俗」犯下了腐化墮落的錯誤。後來,那位熟人又多次帶他去高檔場所玩樂,讓他欲罷不能。久而久之,王敏對商人們的這種包圍,或者說「商人圈」十分喜歡,常常是樂在其中。這種奢靡生活對他刺激很大,看到別人生活那樣舒適,環境那麼高檔,花錢那樣大方,很是羨慕,產生了有錢就有好生活的念頭。
也正是從那時起,貪慾的種子在王敏頭腦中悄然種下,並快速畸形膨脹起來。「危者,嗜欲之心,如堤之來水,其潰甚至,一潰則不可復收也。」上世紀九十年代,一個老鄉找王敏辦事,送他一萬元現金。他誠惶誠恐,後來想想,朋友間往來,別人不會知道。有一就有二,第二次往往更加變本加厲。之後,找他辦事的人越來越多,送錢送物的也頻頻登門,心中的不安逐漸消失了。
王敏覺得,好不容易熬過了那麼苦的日子,現在生活條件好了,必須好好享受,把失去的時光補回來。他精心營造家庭舒適小環境,2008年要求趙某出資100多萬元,為其進行高檔裝修。離開山東,他愈發放縱,索性沉湎於聲色犬馬,放浪形骸、流連忘返,徹底丟掉了共產黨員身份和領導幹部形象。他夢想退休後過自在舒適、隨心所欲的生活,幻想能夠到世界各地去遊玩。
惡之花以綻放的姿態召喚著王敏,懷揣著些許驚恐和懊悔,他一步三回頭,搖擺過,後怕過,但慾望和僥倖推動著他一步步走了下去,越走越快。時間長了,他頭也不回了,完全喪失了黨性原則,變得習慣、麻木,徹底墮落了。
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他反省到,「我為什麼鬼迷心竅收受他人財物?為什麼執迷不悟越滑越深?為什麼追求享樂熱衷奢靡?為什麼不聽黨的話成了罪人?我變成這個樣子絕不是偶然。這些天,我反覆想到,是喪失理想自毀人生,是貪慾誘惑墜入深淵,是失去約束放縱自己,是淡忘法紀膽大妄為,是脫離組織迷失方向……」
那時的意氣風發,眼前的頹然痛悔;那時的侃侃而談,此刻的歎息自語;那時把高舉理想主義作為響亮口號,如今才真正喚醒沉睡已久的黨性觀念。作為典型的「兩面人」,王敏扭曲的價值觀、分裂的人格、表裡不一的行為,大搞政治投機主義,偽裝清廉、偽裝純潔、偽裝正直,台上台下兩個形象,人前人後兩種表現,當面一套、背後一套,用假面具掩蓋自己極其骯髒的靈魂和醜惡的行為,演出了一幕幕貪腐的雙簧戲,欺騙了組織,迷惑了群眾。「口言善,身行惡,國之妖也。」這種「兩面人」的行徑,背離了從政道德,衝擊了社會價值觀,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影響極壞,教訓深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