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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樹亭:聶樹斌案在事實上站不住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4-08]
     

李樹亭律師翻閱代理意見材料。尤丹丹攝

【文匯網訊】(實習記者尤丹丹、記者王宇軒 山東報道)8日上午,聶樹斌案代理律師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申訴代理意見。記者從現場瞭解到,意見包括對卷宗材料的質證以及辯護意見。聶樹斌代理律師李樹亭認為「聶樹斌案在事實上是站不住的」,卷宗顯示聶案定罪缺少人證物證;案卷頁碼存在塗改;聶樹斌親筆簽名有出入;重要證物鑰匙也未在聶案出現;案發七年後的路名出現在案卷。法律程序及實體證據均有大量漏洞、錯誤。目前,李樹亭申請就聶樹斌親筆簽名、現場筆錄及照片、驗屍報告紙張年份進行技術鑒定。

聶案缺人證物證 頁碼簽名均存疑

李樹亭稱,遍觀聶案案卷,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一案,沒有任何人指認、控告其實施強姦、殺人的犯罪行為,而在對案發現場勘查以及對聶樹斌家進行搜查的過程中,沒有發現和提取任何有關物證。在受害人的衣物上,沒有檢驗出任何精斑。李樹亭稱,石家莊市公安局郊區分局公安人員僅憑一輛藍色山地車便鎖定犯罪嫌疑人。李樹亭還表示,聶樹斌本人嚴重口吃,根據《訊問筆錄》顯示,聶樹斌在很短時間內完成了內容量很大的供述。另外,李樹亭稱發現案卷中有多處材料有塗改情形,《訊問筆錄》的日期標注混亂,一審卷宗從第27頁至第54頁的頁碼均有明顯塗改。李樹亭還認為,案卷中存在多處簽字非本人所簽,其中包括聶樹斌本人及其父母的簽字。

路名「穿越」七年 重要證物鑰匙「消失」

李樹亭告訴記者,簽署日期形成於1994年8月12日的《現場筆錄》關於案發周圍道路的記錄,出現了多處「新華路」、「新華西路」,然而據他從河北省石家莊市區劃地名辦公室瞭解到的情況,「新華路」、「新華西路」是非官方認可的民間名稱,且最早也只能出現於2001年,如果認為筆錄作於1994年,那麼這兩條道路上演了「穿越」戲碼。此外,李樹亭稱,1994年9月28日石家莊市公安局郊區分局《刑事案件破案報告表》中,亦提及「石市新華西路」。另外,根據王書金的供述與被害人父親所提到的重要證物,受害人在案發現場遺落的一串鑰匙。作為在案發現場提取且作為本案關鍵證物,聶案的案卷中也未對鑰匙拍攝照片,當初案件的審理再一次違反法定程序。

      責任編輯: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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