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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24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回答了國企薪酬、社保信息洩露、養老「並軌」、職工休假和養老金等社會關注的問題。
不能對國企職工層層降薪
「國有企業應當完善激勵約束機制,規範企業的內部分配行為,合理拉開內部工資分配差距。」李忠說,「不能對內部職工不加區別地層層降薪。」
李忠說,國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重點是規範組織任命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對於國有企業內部職工的薪酬分配問題,要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由企業自主決定。
他介紹,從2015年1月開始,中央管理企業已全部按照要求調整了企業負責人的基本年薪標準;對地方國有企業負責人,也印發了相關文件,加強了對地方改革工作的指導和調度,目前已經批准了廣東省的工作方案。
「對中央部門管理的企業負責人,我們也印發了相關文件,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李忠說,「不管是地方國有企業負責人,還是中央部門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制度改革,也都是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我們計劃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其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審核工作。」
正在核實社保信息漏洞
「有報道稱社保信息漏洞還有60%沒有修復,實際情況是前次報道所說的漏洞40%是以前發現且已經修復的漏洞,其餘的我們正在核實漏洞是否真的存在。」李忠說,「如果存在,我們會督促和指導相關人社部門在第一時間進行修復。」
這位發言人說:「據我所知,一些地區漏洞修復後並不會反饋給該平台,該平台網上公佈的信息並不一定能反映出各地最新的修復情況。」
李忠說,人社部建立了覆蓋全國的部、省、市三級的信息安全監控體系,並委託國家網絡安全專業檢測機構對人社系統的網絡安全性進行實時監控。從目前監控的情況看,全國社保系統總體平穩,未發現公民個人信息洩露事件。
養老「並軌」即將啟動
李忠說,按照國務院的要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
「還需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建立經辦規程和信息系統,確定參保單位、人員和繳費基數等工作。」李忠說。
他介紹,目前,各地正在抓緊制定貫徹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實施辦法,人社部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以前把實施方案報該部和財政部備案後,啟動實施這項改革。
職工休假權益有待落實
「帶薪年休假制度施行7年多來,多數用人單位能夠依法安排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李忠說,「但是仍有部分用人單位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沒有認真執行帶薪年休假的法律規定,職工休息休假權益有待進一步落實。」
他說,相關規定也提出,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天數應當根據職工累計的工作時間來確定,職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都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如果僅僅將本單位工作時間作為享受休假的累計工作時間,是不符合規定的。
「下一步我們要根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我部《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規定,抓好這項工作的落實。」李忠說。
養老錢不會被「充公」
「如果個人的壽命比較長,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轉由統籌基金列支,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發放。」李忠說,「如果參保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在職時去世還是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去世,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餘額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他解釋說,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既遵循了社會保險的大數法則,體現統籌互濟,又對個人賬戶的餘額作了繼承的規定,所以並不存在所謂去世後養老金「充公」的問題。
「我們目前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主要目的就是解決地方管理的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保值問題,相關方案正在徵求有關方面意見,修改完善後報黨中央、國務院。」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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