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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中央有憲制權責規定特區實行制度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04-29]

【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出席一個基本法活動致辭時表示,討論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時,必須要考慮特區成立的歷史背景,以及特區在一國兩制下的憲制地位。

林鄭月娥表示,今年是本港政制發展重要的一年,根據基本法,中央有憲制權責規定特區實行的制度。她指出,在政改五部曲中的第二和第五步都有其憲制角色。

林鄭月娥說,政改必須建基於基本法及人大常委的相關決定,否則是不切實際,無助落實2017年一人一票普選特首。

      責任編輯:�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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