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5月9日,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李華波(中)被押解下飛機。 【文匯網訊】「紅通」百人名單中的「二號人物」、「億元股長」李華波於5月9日被遣返回國。
這個名不見經傳的「股級」幹部,原供職於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憑著一枚假公章,李華波夥同他人於數年間侵吞公款達9400萬元之巨,相當於鄱陽這個國家級貧困縣年財政收入的四分之一。
據中國紀檢監察部網站報道,2011年1月,李華波逃往新加坡。那時他怎麼也不會想到,自己精心選擇的潛逃目的地並沒能成為「夢開始的地方」,避罪海外、逍遙法外的企圖不過是一枕黃粱。
貪婪猖狂震驚全國
與大多外逃官員不同,李華波並非「不告而別」。
臨走前,他給相關人員留下了三封書信。據媒體報道,李華波在信中表示他已棄職攜家眷出逃,因為他「從財政局資金賬戶上弄了很多錢」,並詳細講述了自己內外勾結、私刻公章等具體作案手段。
不僅如此。出境後,李華波於2月11日給縣財政局有關負責人打來電話,同樣是告知對方,自己「搞」了很多錢,現人已在國外。
囂張近乎挑釁,李華波的貪婪和猖狂令全國震驚。
中央領導高度重視此案,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嚴肅查處、追捕逃犯、挽回損失。
2011年2月,鄱陽縣檢察院分別對李華波、其妻徐愛紅以涉嫌貪污罪立案偵查和逮捕。公安部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二人發佈紅色通緝令。
根據中方提供的線索,新加坡警方於3月2日在一家賭場內抓獲李華波,此時距離他出逃僅一個多月。李華波煞費心機轉移至新的545.42萬新元資產亦被凍結。
然而中新兩國既沒有締結引渡條約,也沒有簽署刑事司法協助協定——這正是「李華波」們選擇此地落腳的重要原因之一。至此,對李華波的追逃追贓工作才剛剛開始。
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直接督辦此案。在追逃辦的統籌協調下,檢察、公安、外交、司法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先後8次赴新加坡,與新總檢察署、警方、內政部、移民局等部門進行磋商。
最高檢、外交部主要領導同志、駐新大使等多次做新總檢察長、外交部長等高層工作。
追逃辦先後40餘次組織召開案件協調會,協調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以及江西省有關部門,及時交換信息、溝通進展。
經緯交織上下聯動
李華波案被列為江西省追逃辦的重點工作任務。
在中央紀委指導下,江西省成立「2·11」案件協調小組和專案組,短期內查清了李華波夥同他人鯨吞9400萬元財政資金的犯罪事實。
李華波跨境轉移贓款和偽造移民申請資料的有關證據被陸續提交給新加坡方面。2012年1月,新加坡總檢察署以「不誠實接受偷竊財產」罪名起訴李華波。次年4月,新加坡初等法院判處李華波有期徒刑15個月。李提出上訴。
2014年7月10日,新加坡高等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李華波即日入獄服刑。根據新加坡法律,李華波將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後出獄並遣返回中國。
追逃追贓,人要回來,錢也不能留在外面。一方面為盡量挽回經濟損失,同時切斷外逃人員的非法經濟來源,真正在經濟上孤立他們,為遣返創造條件。
2013年1月,我國施行新刑事訴訟法,最高法、最高檢指導江西上饒市檢察院立即啟動運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追繳李華波境內外贓款工作。
2015年3月,在李華波缺席的情況下,江西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沒收其包括轉移到新加坡的545萬餘新元在內的涉案資產。這是我國運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的「海外追贓第一案」。
拓展渠道深化合作
即使在獄中,李華波仍未罷休,企圖利用新加坡複雜的法律程序長期滯留國外。
2014年11月,新加坡總檢察署國際合作局一行三人來華協商李華波案,告知中方,李向新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解凍中方通過司法協助渠道申請凍結的涉案財產。
其時,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正在北京舉行。會議發表了《北京反腐敗宣言》,包括新加坡、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在內的各個經濟體一致同意,加強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務實合作,承諾拒絕成為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
儘管沒有締結雙邊司法協助條約,但同為《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締約國的身份為中、新兩國相互提出司法協助請求、開展追逃追贓工作提供了依據。
2015年1月,在公安部的協調下,新加坡方面取消了李華波的永久居留權。
「出逃四年來,每天提心吊膽,晚上經常驚醒,夢見有公安來抓,又恍惚覺得已經身處國內的牢房裡。」李華波在機場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去年父親過世我都沒能回來,非常對不起他。老母親已經八十多歲了,四年沒見面,我很想念她。」
國內追兵步步緊逼,中新兩國強強聯手,國內的牢、國外的獄,哪個都逃不過。李華波最終放棄上訴,於1月27日通過律師正式撤銷訴訟,願意回國自首,爭取寬大處理,「一切聽從國家政府安排」。
境外不是法外,李華波夢斷獅城。然而這個結局,自他將罪惡之手伸向民脂民膏的那一刻起早已注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