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綜合香港電台消息,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劉夢熊涉嫌串謀詐騙和洗黑錢的案件,陪審團退庭商議後裁定他所有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他離開犯人欄後擁抱律師及前來聽審的支持者,劉夢熊的妹妹喜極而泣。
至於同案第2被告翼小紅的串謀詐騙及洗黑錢,5項罪名全部成立;第3被告葉瑞娟各1項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名成立。
案中3人分別被控兩項串謀詐騙及5項洗黑錢罪。其中劉夢熊被指處理超過1億6000萬股東方明珠股份,屬犯罪得益。控罪指,劉夢熊與兩名被告在09年12月至11年5月期間串謀東方明珠石油主席黃坤,在公司收購美國猶他州天然氣油田項目時作出虛假陳述,促使東方明珠通過以2億2000萬美元購入油田,欺騙港交所和公司股東。
劉夢熊在庭外表示,對於這次裁決還他清白,認為值得高興,又指裁決彰顯本港司法制度和法治的核心價值,更值得高興。
劉夢熊說,過去兩年多以來一直抱著「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的心態,覺得清者自清。他又感謝律師團隊以及對他不離不棄親友,並多謝市民對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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