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傅龍金 福州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8日公佈消息稱,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原副董事長、總經理陳文廣(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日前由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檢察院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漳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9年至2014年,被告人陳文廣在擔任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黨組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人事任用、業務承攬、減輕違規播放廣告處罰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704萬餘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4年7月30日,福建省紀委對陳文廣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同年12月24日,陳文廣被開除黨籍。
陳文廣是福建漳平人,1957年8月出生,曾擔任過閩西人民廣播電台台長、龍巖電視台台長,2001年開始擔任福建省廣播電視局副局長,2007年任為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公司副董事長,2011陳文廣為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總經理、黨組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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