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新聞週刊報道,日前,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鄭州「皇家一號」國際娛樂會所87名涉案人員全部被宣判有罪,並受到相應刑罰;「皇家一號」背後的「保護傘」也被追查,有的已經移送司法機關,但追查並未完全結束。
87名被告全部獲刑所涉職務犯罪也陸續宣判
據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宣判,「皇家一號」11名主犯以組織賣淫罪,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及10至15年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數量不等的罰金。
「皇家一號」其他11案76名被告中,20人犯組織賣淫罪,52人犯協助組織賣淫罪,1人犯非法經營罪,3人犯窩藏罪,分別被判處1至8年有期徒刑,1至8萬元不等罰金。
在「皇家一號」直接涉案人員宣判之前,因「皇家一號」落馬的職務犯罪人員也陸續在河南省的不同地方法院進行宣判。
2014年11月14日,鄭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查辦處處長李寧在河南省滎陽市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認定李寧犯受賄罪,受賄金額36.45萬元,考慮其有自首和積極退贓情節,減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同年11月30日,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原防火監督處處長汪海在河南省桐柏縣人民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認定汪海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違法所得256.5萬元人民幣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隨後,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驗收科科長卞衛華、鄭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周廷欣、南關街分局治安大隊民警李志軍等均因受賄罪獲刑。
隨著案件的拓展,一些原本沒有納入視線範圍的人員現在被檢察機關立案偵辦。下一步,隨著案件的進展,檢察機關將逐步向法院移交。
制度化管理組織賣淫,盈利主要靠酒水包房等高消費
判決顯示,從2012年8月16日開業到2013年11月1日被查封,「皇家一號」存在了15個月,卻招募了4500多名公關小姐。
公安機關查明,「皇家一號」內部組織嚴明,設立有公關部、營銷部、質檢部、財務部等部門,大量招募、僱傭營銷經理、公關經理、公關小姐等從業人員。營銷經理主要負責接待、拉攏顧客,並向客人推薦公關小姐。公關經理管理公關小姐,公關小姐分為紅牌和綠牌兩種,紅牌公關小姐從事有償陪待,有1600多名;綠牌公關小姐必須從事賣淫活動,有2900多名。
為逃避打擊和法律制裁,「皇家一號」不在內部設賣淫場所。客人挑選中意的綠牌小姐後,由營銷經理陪同到前台結賬,將綠牌小姐帶離。賣淫結束後,前台扣除營銷經理、公關經理相應提成後,將剩餘的錢結算給綠牌小姐。
「會所靠著『公關小姐』吸引客人消費,盈利主要是靠酒水、包房、有償陪侍等各項消費。」新鄉市紅旗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延陵衛軍說。
「皇家一號」共6層150多個房間,最大的房間可容納100餘人。正常情況下,房間按照檔次,價格從990元到9900元不等,酒水另算。但如果客人多,房間不夠用時,晚上9點鐘一過,營銷經理們便開始拍賣預留的房間,「你出1萬元,他出2萬元,和競標一樣,誰的價格高,誰就有享用權。」一位曾經的營銷經理說。
據瞭解,「皇家一號」的酒水和香煙價格高出市場數倍,而且被「自己人」把控。以股東陳加貴為例,他所涉罪名除了組織賣淫罪,還有非法經營罪。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該案主審法官崔海成介紹,「皇家一號」開業後,陳加貴在自己和「皇家一號」均無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從前妻李言芳(另案處理)處購進香煙,並制定香煙銷售價格,在會所非法銷售。截至案發時,「皇家一號」共非法銷售品牌香煙近29000盒,銷售金額430多萬元,每盒香煙均價150多元。
剷除背後「保護傘」,正在全力追捕在逃人員
「皇家一號」被查封後,坊間紛紛猜測:誰是其背後的「保護傘」?
2014年4月18日上午,隨著「皇家一號」案偵查結束,包括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周廷欣、治安支隊支隊長王新敏、副支隊長張宏君等在內的鄭州市公安局的8名民警和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的2名民警落馬。
這些人被帶走的當天下午,時任鄭州市公安局局長黃保衛召開黨委會和全市民警大會。黃保衛說,儘管此次調查的是民警個人行為,但也暴露出公安機關在治安管理、廉政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要求其他與「皇家一號」有關的涉案人員主動到相關部門說明情況,爭取寬大處理。
隨後,鄭州警方在全市公安機關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正風肅紀、強化法紀」專項教育整頓活動。
其實,河南省公安機關對涉黃場所的打擊一直沒有停過。但歷次打擊中,總有類似「皇家一號」的娛樂場所逃脫。究其原因,無非是有或大或小的「保護傘」。
據悉,「皇家一號」查封後,加上中央「反四風」舉措得力,鄭州娛樂場所關停了約三分之二。
記者在採訪中得知,截至目前,對「皇家一號」背後「保護傘」的追查並未完全結束。前不久,河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的一名民警因事涉「皇家一號」被移送司法機關。河南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正在全力追捕「皇家一號」其他在逃人員,力求深挖細查,徹底摧毀其背後「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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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一號」的豪奢往昔
「皇家一號」坐落於鄭州CBD商務內環,距離國際會展中心不過數百米,四周瀰漫著濃厚的商業氣息。在《中國新聞週刊》獲得的一本「皇家一號員工手冊」中,扉頁這樣描述:「『皇家一號』是由臉譜集團耗近2億巨資打造的頂級國際娛樂會所,營業面積15000餘平方米,擁有豪華包間156間,英國原裝進口頂級音響設備……」鋪天蓋地的宣傳以及龐大的營銷群體,「皇家一號」從開業便異常興隆。「皇家一號」還推出充值送禮活動,最吸引眼球的是充百萬送寶馬,「裝修還未完成,單次充卡50萬客戶就有上百個」。據曾擔任營銷經理的王剛說,2012年8月16日開業那天,大廳裡擠得只有站的地方。不論工作日還是週末,「晚上9點以後就沒有房間了,想消費的顧客只能等著」。王剛介紹,「皇家一號」會所地下兩層地上四層,最大房間可以容納100餘人,房間費從1000元到10000元不等,一瓶可樂的價格都有幾十塊錢,「人均消費五六千很正常」。
對「皇家一號」涉嫌色情活動的報道大多稱「皇家一號」的女公關收入不菲,一年下來就可以在鄭東新區全款買房。王剛覺得並不誇張,「別說女公關,就是營銷經理,有時一個月光提成能拿好幾萬。」打開「皇家一號」的貼吧,其中不乏招聘「模特」的帖子,要求女孩「青春靚麗、思想開放、並敢於挑戰自我」。「模特」,即鄭州當地對從事色情交易女子的稱呼,「普通的稱為模特,漂亮的就叫超模」。客人們唱歌前,會有一隊女孩子排隊進房間供挑選,衣著也並不暴露,標誌性物品是每人攜帶一個紅色的登機箱,許多人第一次看還以為是空姐。唱歌時,女孩子們一般是陪唱、陪酒。暗號在她們身上的牌子顏色上,綠色牌代表不外出陪侍,紅色牌則代表可以,但客人需要提前告知營銷經理是否要帶女公關出台。
查處「皇家一號」轟動一時
2013年7月,王小洪「空降」河南省公安廳。2013年11月1日晚上,來自河南新鄉的一千多名警察悄無聲息地包圍了人山人海的「皇家一號」,被帶走的人「押了十幾車」。
據河南警界人士對《中國新聞週刊》說,包圍「皇家一號」的是來自河南新鄉的1000多名警察。「當時公安廳3名警監坐鎮指揮,此次異地用警,無論是規模還是指揮者級別,在鄭州都是史無前例的。」不過,警方似乎希望淡化針對「皇家一號」行動的特殊性。在事後鄭州當地報道中,均強調,此次對「皇家一號」的搜查行動,是從2013年5月起,河南省公安廳組織開展的掃黃打賭「無聲風暴」專項行動中的一次,「查處『皇家一號』,是掃黃打賭『無聲風暴』的一部分,針對的不是某一家場所。」
高興武的娛樂帝國
「皇家一號」的工商資料已無法查詢,《中國新聞週刊》通過河南地稅系統查詢,「皇家一號」的納稅人名稱為「鄭州市鄭東新區皇佳(註:不是「家」)壹號娛樂中心」,法定代表人名為王國付,註冊類型為「內資個體」,目前納稅人狀態為「註銷」。知情者透露,「皇家一號」經營者為王國付和王國友,後者為總經理,負責處理日常事務,目前二人已被抓捕。但「皇家一號」的實際控制人並非上述二人。上述知情者介紹,「皇家一號」的實際出資人為陳加貴、任文模、高興武和張軍。目前陳、任二人已經歸案,高興武和張軍批捕在逃。四人中,高興武是大哥級人物,張軍曾是保鏢出身,身材魁梧,後被高興武賞識而重用。坊間傳言,高興武幾乎控制著鄭州一半的娛樂場所,身家達400億。
雖然高興武產業巨大,但鮮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和信息,王國付、王國友是為其拋頭露面的人。據媒體報道,警方從「皇家一號」前台電腦裡獲取了數據,發現其一年營業額超過2億元人民幣,相當於河南部分國家級貧困縣全年的財政收入。一位在「皇家一號」周圍收廢品老人的感受最直觀,他說:「每天光運出的易拉罐就有8麻袋。」然而,「皇家一號」的納稅數額卻寥寥無幾,《中國新聞週刊》在地稅系統中查到,在「營業稅—娛樂服務業—歌舞廳」一欄中,「皇家一號」每月「應稅收入」都為30萬元,稅率為5%(我國娛樂業執行5%∼20%的浮動稅率),因此每月營業稅僅繳納1.5萬元。據瞭解,河南省地稅稽查局已介入調查。
複雜的政商關係
「皇家一號」被查,幕後大老闆外逃,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因涉「皇家一號案」而被調查的8名當地警察官員,最高至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多名為市區一級治安大隊隊長。知情者向《中國新聞週刊》介紹,8人於4月18日被帶走調查,他們的辦公室和住所都遭到了搜查。其中,因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周廷欣和黃金水路分局局長黃柏仁系鄭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省紀委已成立專案組調查此事。就在8名警官被調查一事公佈後,4月18日下午,鄭州市公安局局長黃保衛立即主持召開黨委成員和各單位「一把手」緊急會議。會上,黃保衛傳達了省、市紀委官員對「皇家一號案」的倒查追責初步決定。上述人士回憶,黃保衛在會上透露了8名涉案民警之一、金水路分局查辦處處長(原治安支隊副支隊長)李寧曾向「皇家一號」「借」過錢,數額達上百萬,周廷欣也「借」過錢,王新敏則收受了賄賂。另外,由於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王新敏和李寧都是剛剛被提拔副縣實職,該事對市局內部幹部震動很大。
據瞭解,與「皇家一號」有關聯的警界人士遠不止8人,局領導要求涉案人員主動到紀委說明情況,爭取寬大處理。鄭州市公安局也出台了內部文件,規定「轄區內娛樂場所如被連續查處2次黃賭毒現象,治安大隊長和分管副局長免職,連續查處3次,分局一把手免職。」「如果沒有保護傘,很多場所是不敢營業的,一些娛樂場所光裝修就花上千萬元,如果幾個月就被查了,進監獄了,成本都收不回來。」鄭州一名資深警察舉例說:很多場子每月都會給轄區分局送兩份錢,明著一份,私下還給治安大隊長、分局局長一份,美其名曰「贊助」,實為「保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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