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法制晚報報道,北京市門頭溝區原旅遊局局長張久振多次以解決區旅遊局經費缺口為名,向他人借款2000餘萬元,將其中借來的470萬元據為己有,給在加拿大留學的女兒買房和自己日常花銷。
市一中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並責令其退賠仍未歸還的贓款450萬元,因其中有210萬元被北京某文化傳媒公司的老闆佔有,因此該公司被法院判決承擔連帶退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