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廣播電視節目中不得設置「嘉賓主持人」,網購到「山寨」產品可向專利管理部門舉報,台胞持有效台胞證即可免簽往返大陸……7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規開始施行,影響著從現實生活到虛擬空間的方方面面。
廣播電視節目禁「嘉賓」主持 多個熱播節目或受波及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主持人和嘉賓使用管理的通知》7月1日起實施。通知要求,各廣播電視機構應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主持人和嘉賓使用管理,嚴格執行主持人持證上崗和執業註冊制度。
根據通知,今後新聞、評論和訪談類節目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輔助性主持崗位;廣播電視節目要明確主持人和嘉賓的分工,主持人應承擔節目的串聯、引導、把控等功能,不得設置「嘉賓主持」,嘉賓不能行使主持人職能。
各播出機構播出自行製作、或從社會機構購買、或與社會機構聯合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前,需對主持人持證和註冊情況進行審核,對嘉賓身份信息進行核實,並綜合考慮主持人和嘉賓的專業素質和社會形象,判斷其是否適宜發聲出鏡。播出機構要對主持人和嘉賓在節目中的言行舉止認真審查把關,有問題的一律不得播出。
專利行政執法辦法「升級」 網購到「山寨產品」可舉報
同樣是火遍全網的「55度杯」,銷售價格卻從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同樣是代購某國外知名品牌手袋的「海淘」網站,彼此叫價卻差了好幾倍……7月1日起,新修訂的《專利行政執法辦法》正式施行,消費者網購到「山寨」貨可向專利部門舉報。
通知指出,為了更好維護電子商務領域消費者和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從7月1日起,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如果接到投訴後,經審查認定是專利侵權的,電商平台須及時刪除或屏蔽相關網頁。此外,新修訂的《專利行政執法辦法》在嚴格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等方面進行了完善,並且有針對性地加強了電子商務領域行政執法等內容。
台胞來往大陸免簽注 兩岸人員交往進一步便利化
公安部日前宣佈,自7月1日起,台胞持台胞證即可經開放口岸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居留,無需辦理簽注。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的決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自7月1日起不再辦理台胞簽注,口岸邊檢機關不再查驗台胞簽注,台胞僅需持有效的台胞證即可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居留。台胞證有效期不變,仍為5年。
在台胞證的申請渠道方面,從台灣地區、港澳地區申請來大陸的,可向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託的有關機構申請;未持有效出入境證件直抵入境口岸的,可向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證;在大陸的台胞可就近向居住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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