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星島日報2日報道,人大常委會昨日全票通過《國家安全法》,其中兩項條文列明港澳有義務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以及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表示,港澳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是不言而喻,但強調《國安法》不會在特區政府實施。接近中央政府消息人士指,鼓吹「港獨」及「結束一黨專政」等人士,包括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及現任主席何俊仁等,一旦回內地有很大機會被定罪。
報道指出,《國安法》屬原則性法例,至今仍未有具體操作細則,包括對罪名、罪行的定義,以及詳細罰則等,但一旦落實細節,於香港煽動「港獨」活動人士,以及多年來組織「結束一黨專政」活動的人士,例如李卓人、何俊仁等,回到內地將因違反《國安法》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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