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張建忠 福州報道)福建自貿辦官員2日在此間表示,福建近日出台措施,賦予平潭自貿片區制定相應從業規範和標準的權限,在框架協議下,允許台灣建築、規劃、金融、醫療、旅遊等服務機構的執業人員,持台灣有關機構頒發的證書,在批准範圍內在區內開展業務。
閩自貿區4月底掛牌以來,相繼開放建築、規劃、旅遊等領域,允許在這三個領域持台灣證書的台執業人員,經批准在區內開展業務。而此次,平潭自貿片區則擁有制定相應從業規範和標準的權限,並將開放的領域延向金融與醫療。
福建自貿辦官員續介紹,福建還出台措施,全面落實對台灣居民開放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並規定,在自貿區內企事業單位等機構任職的台灣人才,允許對其台灣學歷、任職資歷、技能等級等方面視同大陸同等水平予以采認。
另據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郭學斌介紹,福建近日已印發《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引進高層次人才行動計劃(2015-2017)》,對自貿試驗區3年試驗期內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作出統籌安排,主要任務包括重點引進一批台灣高層次人才。
據瞭解,目前閩自貿區總體人才需求包括高層次的管理型人才、貿易型人才、技術型人才、服務型人才等4大類型,福州、廈門、平潭等3個自貿片區,計劃5年內引進高層次人才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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