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去年10月17日非法「佔旺」期間,29歲電腦程式員涉分別以左手推警員陳東安右膊,及在警車上掌摑警員賴建鋒。案件2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被告否認兩項襲警罪,案中兩名遇襲警員出庭作供,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押後至下月3日再聽取辯方陳詞,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為29歲電腦程式員張德全。他21日否認兩項襲警罪受審。案中兩名警員昨日出庭作供。陳東安在主控官詢問下供稱,被告張德全當晚先舉高雙手大叫,後用雙手推倒鐵馬。他怕被告會撞到途人及他,遂用左手捉被告右手,被告突用左手推他右膊。陳東安捉著被告出馬路時,因被告扭動身體令兩人失平衡跌地。另一警員賴建鋒上前協助制服被告並帶其上警車,被告登上警車後,以右手反手打賴右臉。
辯方大狀劉仲文聲稱,兩名警員不單沒有見到被告推倒鐵馬,更在被告準備離開時拖他出馬路邊。被告倒地是由陳姓警員用左手從被告身後箍頸造成,同時亦有另一警員以盾牌按著被告。
他續稱,賴姓警員是在後段才出現,並用拳頭壓被告心口。而被告是由3名情緒激動的警員推上警車,劉大狀稱被告從來沒有襲擊任何警員。兩名警員均否認以上案情,指自己不知道及沒有印象。
在播放辯方的呈堂片段時,陳東安指不認得影片中的警員是否他,裁判官陳炳宙感驚訝,質問他:「我睇到你個樣喎,你認唔到自己呀?」在片段中,警員賴建鋒是唯一沒有戴黑色手套的警員,而被告是被一名沒有戴黑色手套的警員以拳頭壓著。賴本同意這是他,但又稱不能確定片段中用拳頭的警員是否他自己。
同時,賴在主控詢問的供詞和其記事冊中的記錄有很大出入,他指自己當日在記事冊中記錯,但沒有位置作修改,裁判官再次驚訝道:「刪咗佢咋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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