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澎湃新聞網報道,9月7日,澎湃新聞報道了魯志宏卸任湖北省高院常務副院長職務,並履新司法廳的消息。
9月9日,湖北省司法廳秘書科一位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記者證實,魯志宏前不久剛到司法廳報到。該工作人員還證實,魯志宏此後並沒有到司法廳上過班。
9月9日晚間,多個獨立信源向澎湃新聞證實,魯志宏近日已被有關部門帶走。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8月底,魯志宏調任湖北省司法廳副廳長,履新不到一天即被有關部門帶走。目前尚不清楚其是協助調查還是被調查。
多名知情人士向澎湃新聞透露,魯志宏被帶走或與其赴湖北省高院任職前的經歷有關。
9月10日,澎湃新聞記者致電湖北省紀委宣傳部門,求證魯志宏是否被帶走,一位負責人讓記者按照有關程序進行了解。
公開信息顯示,魯志宏(1957.7)現年58歲,安徽淮南人。
1979年9月,魯志宏進入安徽師範大學政治系哲學專業,本科結束後,魯志宏又攻讀該專業碩士學位,三年後順利畢業。
在進大學校園之前,魯志宏還當過兵,在安徽省蒙城縣自來水廠做過工人。
魯志宏工作經歷主要集中在安徽、湖北兩地,並在湖北政法系統工作多年。
1986年8月,研究生畢業的魯志宏進入安徽省委,十年間先後擔任政策研究室幹事、副處級調研員、辦公廳副處級秘書、正處級秘書等職。
1996年8月,魯志宏跨省調往湖北省,進入湖北省委辦公廳,並再次擔任正處級秘書一職。1999年,魯志宏調任湖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並被明確為副廳級,當年9月躋身湖北省委政法委委員。
2002年10月,魯志宏任湖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006年7月,49歲的魯志宏被明確為正廳級幹部。5年後,魯志宏任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一職。在政法委任職期間,魯志宏長期擔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一職。
在湖北省委政法委工作十多年後,2013年4月,魯志宏調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一個月後任常務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澎湃新聞記者檢索發現,魯志宏最後一次在媒體公開亮相是在今年8月中旬。據光明網報道,8月14日上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魯志宏同志率領援疆考察團一行6人赴博州開展援助考察工作,並在博州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對口援建工作座談會。
上述消息稱,座談會後,雙方還舉行了捐贈儀式,魯志宏代表湖北省高院向博州中院捐贈了40萬元援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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