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廣州市財政局日前公佈了今年4月至8月對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代理機構進行專項檢查的情況。相關通報稱,這7家代理機構基本能夠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法規,政府採購項目代理活動總體較規範,內部管理制度相對健全,但檢查中也發現存在委託代理協議不規範、評分標準及要素設置不合規、未落實政府採購政策功能、專家評審不規範、未按規定退還投標保證金、採購人未按規定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等六個方面的問題。
據介紹,廣州市財政局此前從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元正招標採購有限公司、廣東粵源水利水電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中經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4家代理機構中抽取了30個政府採購項目進行檢查,包括廣東省財政廳委託省級單位採購項目15個、廣州市本級項目3個、區級項目12個。其中,受廣東省財政廳指派,廣州市承擔了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元正招標採購有限公司、廣東粵源水利水電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共15個省級採購項目監督檢查。此外,還抽取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3家代理機構共15個市、區級採購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廣州市財政局在通報中稱,經檢查,上述7家代理機構基本能夠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法規,政府採購項目代理活動總體較規範,內部管理制度相對健全,但檢查中也發現了六大問題。對該次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有關代理機構應切實加以整改,廣州市財政局將繼續督促整改。各代理機構應引以為戒、勤勉盡責,嚴格按照政府採購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政府採購代理業務,健全完善制度,規範從業行為,不斷提高從業水平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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